尊敬的李红梅委员:
感谢您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您在县第十届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减少购物使用塑料袋”的提案,已交由我单位牵头研究办理。对该提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商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分析,切实抓好提案意见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2022年大姚县发改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共同制定了《大姚县“十四五”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大姚县发展改革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转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省级贯彻落实分工的函》印发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将任务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下一步,我县将从一下四个方面抓好限塑工作:
一是强化源头减量和治理。抓住废塑料原料生产及塑料制品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分类提出管理要求,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是以可循环、易回收和再生利用为导向,推广性能广、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形成一个有利于塑料规范回收和再生利用的闭环。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引导。
三是塑料污染治理,需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在全县范围内发起“不拎塑料袋,捡起布兜子”的相关倡议,通过组织培训、开展宣传等方式,发动更多的百姓参与到限塑行动中,养成低碳生活习惯,引领绿色生活新风尚。
四是严肃查处塑料散乱污企业及相关生态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塑料制品加工回收企业的监管力度。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感谢您对大姚县发展的关注,让我们携手共创大姚美好的明天。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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