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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2-/2022-1215015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1日 文  号: 标  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琼委员

感谢您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您在县十届政治协商会议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塑料袋使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来源”的提案已交由我单位牵头研究办理该提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商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分析,切实抓好提案意见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2022年大姚县发改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共同制定了《大姚县“十四五”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大姚县发展改革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转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省级贯彻落实分工的函》印发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将任务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下一步,我县将从一下四个方面抓好限塑工作

    一是强化源头减量和治理。抓住废塑料原料生产及塑料制品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分类提出管理要求,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是以可循环、易回收和再生利用为导向,推广性能广、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形成一个有利于塑料规范回收和再生利用的闭环。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引导。

三是塑料污染治理,需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在全县范围内发起“不拎塑料袋,捡起布兜子”的相关倡议,通过组织培训、开展宣传等方式,发动更多的百姓参与到限塑行动中,养成低碳生活习惯,引领绿色生活新风尚。

四是严肃查处塑料散乱污企业及相关生态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塑料制品加工回收企业的监管力度。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感谢您对大姚县发展的关注,让我们携手共创大姚美好的明天。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20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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