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防范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综合治理和科学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结合大姚县用水规划、发展需求及龙街镇饮水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按照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要求,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初拟了大姚县龙街镇团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并委托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团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集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
一、基本情况
(一)拟撤销水源地保护区。我县拟撤销水源地保护区为大姚县龙街镇团山水库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团山水库位于大姚县东南的龙街镇五福村委会山脚底旁,距县城25km,距龙街镇政府11km,地理位置东经101º27´,北纬25º40´。团山水库属于小(一)型水库,总库容为239万立方米,原来主要承担龙街社区、仓屯村委会、五福村委会11个村小组1488户8339人的供水。2020年11月30日经《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楚雄州楚雄市三街镇范家箐等8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函》(云环函〔2020〕639号)批复了大姚县龙街镇团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范围。
(二)撤销原因。由于近几年干旱少雨,团山水库库容较少,供水能力不足,不能满足龙街镇人民群众饮水需求。团山水库水源保护区内有元大公路通过,车流量较大,水库周边有较多村庄,周边农田果园较多,水环境污染风险较大,汛期水质不稳定,目前团山水库实际已未作为饮用水水源供水,县水务局已经确定团山水库不作为饮用水水源地。我县已建成龙街红豆树水库,水库水质水量有保障,已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因此决定撤销大姚县龙街镇团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替代饮用水水源基本情况。红豆树水库属中型水库,水库总库容1550.63万立方,位于大姚县龙街镇石关村委会的红豆树村民小组,水库地处龙街河上游支流石关河上,是一座集防洪、灌溉、生活供水、生态用水为一体综合性中型水库,工程设计供水人口1.5万人(其中集镇供水1.0万人),水库于2022年12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2024年12月27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楚雄州4个乡镇级及1个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函》(云环函〔2024〕 404号)文件批复了红豆树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区。原团山水库供水范围已由红豆树水库替代进行供水,水量和水质有保障。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由项目责任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社会风险评估的单位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公告公式、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二)主要工作内容。社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为阐明撤销方案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本方案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
(一)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龙街镇团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的意见建议;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包括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人身健康利益等),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二)征询意见主要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实施单位或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撤销方案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三)联系方式。
评估组织单位: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联系电话:0878-6013477
联系地址: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百草岭大街
邮编:675400
风险评估单位: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1-64112348
邮箱:yness123@163.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126号融城优郡B5写字楼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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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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