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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2-011505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答复

刘启翠代表:

您好!您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城郊结合部私搭乱建和排污问题的建议》(第17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局拆违治违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站所(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两违”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目标。

(二)加大曝光力度,对“两违”整治工作加大跟踪报道,促使“两违”建设者主动拆除,2020年以来,我局联合县电视台开展集中曝光2次。

(三)进行动态巡查监管,加强违法查处。选拔出一批能力较强、工作经验丰富和具备较强协调能力的干部,建立了“两违一临”清理整顿执法先锋工作小组,严厉打击、制止违法建设等行为。

(四)铁腕拆除,做到依法强拆,露头就拆,一拆到底,绝不留情。2020年以来,发放了违章建筑整改通知书5份,责令停工5份,依法整改5户,出动拆除人数320人次,拆除了违法违章建筑600余平方米,对违法行为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二、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州关于快速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意见》的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知晓法律、法规,提高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违法建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我局将联合自然资源局和各乡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强化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形成大局观念,对居住区违法建筑进行综合治理,狠抓违法建筑查控工作,严把各个关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通过综合执法来加强查违控违的力量。

(三)充分发挥全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采取举报奖励的方式,鼓励全社会群众共同参与到制止违法建筑活动中来,维护社会公平发展。

三、排污问题

随着我县城市的不断发展,县城区城郊结合部等地方出现了排水管网建设滞后及不匹配的情况,针对此项问题我局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措施和计划,逐步解决城郊结合部等地方的排水问题。一是将城郊结合部等地方雨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纳入建设规划重点,逐步解决城郊结合部等地方的排水问题;二是持续推进老城区及城郊结合部的雨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作,逐步提升完善县城区污水收集能力;三是持续做好县城区排水管道的巡查检查,特别是预留地、城郊结合部、小区等地方排水管道与市政管道的搭接情况,发现有问题的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并督促整改;四是针对部分城郊结合部排水管网建设滞后及不匹配的情况,我局已采购了3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解决此地方的污水排放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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