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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2-0121002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梁皓委员:

您好!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治理环城东路(中医医院对面)停车位的提案》(第35号),已交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召开会议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加大巡查力度,对乱占停车位行为进行及时清理。二是我局与融媒体中心进行联合行动,对占用停车位不文明的现象进行曝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执法创新,化解违停难题。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处罚,探索执法的科学性,合理性,以期更好的化解违停难题。规划改造,挖掘潜力。2020年以来,我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做好小区停车配套设施工作,新增了停车位488个。统筹安排,划设泊位。按照“应划尽划,机非统划”的原则,划定机动车标线1155个,清除不适合规划停车位227个,安装隔离围栏107平方米,安装非机动车停车标识97个,禁停标识166个,出入口双面标识4个。加大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停车。通过政务网发《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整治的通告》至各乡镇,并要求各乡镇宣传到各村组,张贴《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整治的通告》200份到县城区显眼的位置,每天城管队员巡逻播放《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整治的通告》,让文明停车观念深入人心。

2021年以来,我局对县城区霸占停车位暂扣物品60件次,对县城区霸占停车位的40户经营户占用停车位现象进行了现场教育,拖移乱停乱放电动车、摩托车30辆次,依法处罚占用停车位行为12起。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大对环城东路的巡查监管力度,结合《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大姚县城市管理办法》抓常态化整改落实,为群众出行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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