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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3-0712025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雍梅委员:

您好!您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提案》(第99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共有松果、克哪点、青桔三家共享单车公司,均为招商引资项目。其中,投入我县松果电动车1000辆、克哪点电动车250辆、青桔电动车250辆。共享电动车作为靓丽的城市“风景线”,落地我县后便受到广大市民热捧,不仅打通了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也减少了环境污染,让老百姓生活变得更加便捷和环保。但共享电单车在带给公众出行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现象,“任性”停放、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妨碍通行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我局发挥部门职责,积极履行监管职能,加大监管力度,压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到位。一是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查,发现共享电动单车乱停乱放及时处置。二是科学合理规划停放点位,对城区既有的停放点位进行全面摸排,对不符合城市秩序管理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在人流量大、人口密集度高的地方,合理新增停放点,方便市民用车。三是责令三家公司配齐管理人员,增加巡查时间和巡查次数,发现不规范停放车辆,及时搬移至停放点位。将重点区域黄海屯出入口、老车站、西河森林公园、新车站、县医院、政务中心等地区进行每天3次的人工肃清工作,每天8-9点安排人员进行该区域的车辆肃清保证车辆不会出现堆积,12-14点进行该区域巡查,对于乱停车辆进行挪动保证该区域整洁 ,16-17点进行巡查车辆肃清工作,通过巡查次数及车辆肃清来保证我县主要核心路段及区域不会出现车辆堆积及乱停乱放现象。四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城区划成五个片区网格,由三家共享公司和城管执法巡查人员担任网格员,实行终端管理。

在今后的监管过程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开展监管工作。一是继续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主动担起行业监管职责。与交警、发改、财政、市管、招商多部门密切配合研究解决共享电动车规范管理问题。二是探索运营新模式,实行配额投放动态管理。专题研究我县共享电动车经营准入工作,严格市场准入,从企业资金、诚信指数、运营模式、市场需求等方面入手设定企业准入条件。投放计划逐级申报审批,确保严格按规定投放。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问题,落实解决措施,出台监督考核办法,建立投放数量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企业监管档案,指导、监督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并要求企业做好库存、投放、运营等阶段车辆防疫消毒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确保共享电动车符合质量技术标准,定期购买车辆保险,合理规划停车点位设置维护停放电子围栏及时处理故障车,定期对服务器维护升级,提高运维能力和快速处置水平,做到便民利民。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20

 

(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0878-62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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