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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3-0712029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歹家映委员:

您好!您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小区充电桩建设的提案》(第103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116个住宅小区,其中商品房住宅小区42个,84个老旧小区、房改房小区。经初步统计,当前仅有城央一品等3个小区规划配建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金福苑等35个住宅小区通过改扩建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造成住宅小区缺少充电设施的因素既有政策不健全方面,也有在小区管理中存在的客观问题。

首先是住宅小区配建充电设施的政策规定存在真空区,包括当前新建住宅小区也没有明确的配建新能源充电桩、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硬性指标规定,因此小区在建设规划设计之初就缺乏规划引领,造成小区建成后缺少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另一方面,小区后期改建充电设施受基础设施落后和场地限制影响严重,很多老旧小区,由于年代久远,没有预留充电桩位置、小区变压器未预留充电桩负荷,综合考虑设施老化、功能配套不足、场地受限、变压器符合等因素,并不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因而充电桩建设停滞不前。此外,以营利为主的运营商及厂家在安装小区充电桩时通常会考虑电价、车辆数量、电动车使用率、安装场景有无车棚、政府是否有补贴等因素,因此,投资运营方更乐于给综合评价更利益投资回报的小区安装充电设施。最后,小区共建共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尚未形成也是阻碍小区配建充电设施全面覆盖的原因之一。当前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及“怕担责”的心态,对小区安装充电桩等公共事项不重视、不牵头;消防、规划、住建、供电、社区街道等部门单位在小区管理方面未形成有效协调配合机制。

二、答复意见和下步工作措施

当前,随着人民消费观念及环保意识的转变,新能源汽车以其经济性和环保性在居民百姓家庭中越来越常见,配建安全高效的充电设施也愈发重要。

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充电设施覆盖率。2019年以来,我县共实施改造老旧小区69个,涉及252栋1909户住户,总建筑面积20.24万平方米。目前已有尚品小区、人社局小区等17个老旧小区通过改造加装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孔位150余个,实行统一收费充电。近几年,我局积极推进市政基础项目建设,陆续完成西河印象停车场、东塔湖湿地公园停车场等3个市政停车场建设,共配建安装16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效解决了新能源车主充电难问题。

二是加强项目规划引领,规范新建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按规定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评审时需严格把审充电车位、充电桩配建指标,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严格执行配建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的比例要求,施工图审查时,要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审核,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新建居民区停车位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建设过程中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提供便利。

三是调动各方积极性,探索创新充电桩建设运营模式。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委员会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改造,明确充电基础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服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建设使用管理流程。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进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探索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车位产权方、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合作共赢模式,鼓励引入局部集中改造、智能充电管理、多用户分时共享等创新运营模式,提升日常运维服务水平;探索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合理服务收费机制,逐步形成可持续的市场化推进模式。

四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强化消防专项整治。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及成效,让广大居民、物业企业了解政策要求;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对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阻碍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行为,加大舆论曝光力度,营造有利发展的舆论氛围。积极联合消防、社区等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强化飞线整治、畅通生命通道等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及督查检查力度,做到疏堵结合,有效改善小区电动车充电环境,排除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提高业主居民安全感和满意感。

五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推进住宅小区充电设施配建。组织开展全县小区充电设施、充电车保有量、配电变压器容量情况摸底调查,根据小区充电桩需求调查数据科学谋划申报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从根本上杜绝出现“车桩矛盾”。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30

 

(联系人:周琦竣;联系电话:0878-622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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