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4-/2023-1130007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呼继香代表:

你在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楚姚高速公路遗留问题处理、高管段对高速公路桥下管理”的意见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楚姚高速公路遗留问题的处理

在楚姚高速公路土地征收过程中,所有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协议都是根据当时村组汇总审核上报的实物调查情况制作而成,由县指挥部按照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将涉及的资金拨付到相应的村民小组集体账户,再经由镇协调办和村组完善“一事一议”手续后开展资金兑付。村组土地补偿协议已全部通过镇协调办返村委会和小组留存,在资金兑付及兑付情况核查中,均以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为依据,涉及多兑农户补偿资金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你们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与原村委会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并结合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和村组兑款名册进行核实。

2019年7月,县协调指挥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妙峰村委会在实物指标调查及征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虚报地上附着物、超设计违规擅自征占土地的问题处理作了专门研究,并出具了会议纪要。会议由县协调指挥部、金碧镇协调办、妙峰村委会以及妙峰涉及的村民小组负责人共同参与,涉及的资金追缴问题请按会议纪要决定事项执行。

针对农户补偿资金兑付的问题,县协调指挥部已专门组织人员配合妙峰村委会开展过资金清理工作。并在资金兑付及遗留问题处置阶段,对农户反映的地类、面积有误等问题,组织过多轮的情况核实答复,对农户反映的部分属实问题已进行过处理。经核实,目前所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中,已涵盖了项目区红线内所有征用的土地,对于个别农户反映没有登记到面积的问题,建议你们会同村组根据农户土地实际情况,查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所附图斑进行核实。

二、关于高速公路桥下的管理问题

针对高管段拆除南山坝指挥部时将水泥块堆放在小张小组门前的高架桥下的问题,我局将会同县协调指挥部进行进一步核实,如情况属实,将尽快协调高管段将堆放的水泥块运走。目前,楚姚高速已建成通车两年多,项目区内桥梁下方区域卫生并不在高管段管辖范围,建议由镇、村、组加强周边村民的思想教育,引导农户合理处置生产生活垃圾,共同创设良好的人居环境。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

特此回复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30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