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
一、办理材料
1、填制《现场检查笔录》
2、填制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一式三联)
3、填制《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二、办理程序
1、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
三、办理地点
当场办理
四、办理时间
7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电话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法规股 0878-6218190
六、办理流程
一般程序:立案(两人以上)→取证→登记保存→鉴定→违法行为通知书→(重大案件)听证程序→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大案件上报备案→结案报告。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八、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上级执法部门或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九、结果公开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结果。
十、投诉举报
(一)投诉举报的方式及途径: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878-6218190;(二)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及受理机构:对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我局予以受理。
(三)反馈程序:投诉举报3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情况属实的,做出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对查无实据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
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大姚县农业农村局法规股
电话咨询:0878-6218190
信函咨询: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675400 联系电话:0878-6218190邮寄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十二、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监督和投诉应由部门监督机构受理。
机构投诉:监督部门: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二)电话投诉:0878-6218190
(三)信函投诉: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675400
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政务中心二号局级办公楼
(二)联系电话:0878-6218190
(三)办公时间: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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