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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姚县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5-/2022-1110007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0日 文  号: 标  题:对大姚县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答复

 对大姚县十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答复

刘开英等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基础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各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上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全县12个乡镇共配置1吨以上垃圾车23辆;乡镇镇区共建成垃圾热解站6座,垃圾简易焚烧站1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全县所有自然村共配置了3382个垃圾房、箱、桶、池(不包括户用垃圾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转运、县(镇)处理的垃圾治理模式,在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农村,与城市垃圾处理系统衔接协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农村,采取卫生填埋的简单有效处理方式,在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坚持区域集中处理与就地就近处理相结合。

二是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城区、镇区、城郊结合部、沿路、沿河、沿山和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将每周一和周五定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2021年以来,全县共有10.8万余人次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改善。同时,结合大姚县环保世纪行活动,对全县最脏乱差区域发放流动黄旗,限期整改。

三是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实行)>的通知》要求,在全县12个乡镇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

四是持续推进村庄卫生区域网格化管理和农村门前三包责任制,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一是保洁员制度有效落实。全县1391个自然村1545个村民小组通过聘用或义务等方式落实了保洁员,建立了村庄保洁长效机制。二是垃圾收费制度全面执行。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乡镇、自然村覆盖率达100%。三是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全县所有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调整修订了村规民约,将村庄环境整治、管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得到有效执行,群众参与整治的活力不断激发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大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目标任务和省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继续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的重要举措来抓紧抓好。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五净一规范行动,教育引导群众转变生活方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提高文明素质,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行动,整合资源力量,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扎实有效推进全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和巩固整治成效。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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