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李国梁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呈上升趋势,2021年底,大姚县流转土地57796.3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3.6%。农业农村局作为农村土地的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指导工作。一是坚持把土地流转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合,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据统计,2021年底,我县规模经营耕地10至30亩的农户有2830户,30至50亩的有274户,50亩以上的142户。土地流转推动了全县蔬菜、石榴、烤烟等农作物的产业化,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有效地避免了土地撂荒。二是作好土地规模化流转指导工作。制定下发了土地流转的指导性文件,指导乡镇、村组规范开展土地流转,明确土地流转一年以上的,须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特别是对企业等工商资本介入土地流转的,须做好备案审查,规定流转500亩以下报乡镇审核备案,500至1000亩报县级备案,1000亩以上的报省州备案,确保土地流转符合国家土地法律法规规定,防范流转风险,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制定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供乡镇、村组参考。三是积极参与调处经营主体和农民的土地流转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合同不规范,村级组织介入后,流转金公开公示不透明等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指导工作。一是按照2021年3月1日施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乡镇、村组作好流转政策指导。二是建立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将包括土地在内的农村资产资源纳入平台管理,土地流转通过平台实现,推进土地流转的信息化和公开透明度。三是积极探索土地入股等流转新模式,增加农户收益。四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检查督查,促进包括土地流转收益在内的村组三资情况按规定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并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县农业农村局将认真听取和采纳你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质量,以便把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做得更好。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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