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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水务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6-/2023-0224008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水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水务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黎子艳代表:

您在大姚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村民用水及老坝水库淹没区逐年扩大的建议》已收阅。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交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在大龙箐起家村、黑垭口、三台坡等小组建设供水设施,保障村民生活用水的问题。为保障大龙箐村委会起家村、黑垭口、三台坡等小组村民生活用水,我局已把该区域的群众生活用水纳入了2022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实施,计划在油榨房小组建抽水泵站一座,通过泵站提水解决大龙箐片区群众的生活用水问题。项目已启动实施,预计2022年10月底可完工并投入使用。在项目实施中,请您协助好项目实施单位及村委会做好受益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支持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日完工并投入使用,确保该区域群众的生活用水有保障。

二、关于老坝水库淹没区界定问题。老坝山水库建设于1958年,水库设计库容最高水位为18.5米,当时土地属集体耕种,水库蓄水按设计库容最高水位蓄水,并未发生矛盾纠纷。包产到户后,为解决温饱问题,少部分群众利用库边水淹田种植农作物,导致库区周围土地耕种与水库蓄水的矛盾不断发生。后经当时的龙街乡人民政府与大龙箐村公所共同商定:为保障农户种植的农作物有收成,老坝山水库的蓄水9月3日前只能蓄到14.3米;9月3后水库蓄水可蓄到18.5米。自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水库管理所都按这一协定蓄水。对老坝水库淹没区域的界定,我局已组织人员划定了水域岸线范围,下步将栽设界桩,进一步明确库区位置,到时还请您支持好界桩栽设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大姚县水务局

20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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