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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水行政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全县水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水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
2.研究制定全县水务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水务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按照权限和授权审查、上报审批水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实施水务工程的相关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监督管理水务工程质量。
3.统一管理县内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水量分配调度方案、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开发。
4.负责城乡供、排水许可,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供水排水企业经营活动。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查、审批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6.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对县内的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水务系统的科技、教育和职工队伍建设;归口管理县乡水务系统党、群工作和指导行业学会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扛牢压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⑴扛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听取汇报3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大会2次、“清廉大姚”建设工作推进会1次等;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建立了“双月提醒”等机制,及时开展督查检查,把责任压紧压实。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3次,“两个责任”专题约谈2轮12人次,讲廉政党课3次,廉政家访6人次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讲廉政党课1次以上。
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州、县纪委全会等会议精神。年内党组会开展廉政专题学习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2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学习6次,组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3次,组织到到白塔山红色文化广场祭祀英烈1次、七街赵祚传烈士故居等学习教育1次、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接受教育1次、反邪教基地学习1次等,全覆盖注册了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在线学习,全面组织学习了纪检监察部门所发典型案例通报。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今年党组会学习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主题党日学习10次及职工会等学习。
⑶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培养。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五个一批”要求,严格执行《大姚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等,建立了年轻干部教育培养机制,积极鼓励年轻干部学历晋升、参加上级培训,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尽量安排年轻干部到项目建设等一线学习锻炼,给年轻干部压担子。今年推荐公务员晋升2人、管理人员晋升3人,选任年轻股室长2人、灌区水库管理所所长3人。
⑷认真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开展廉政集体提醒谈话3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69人次,党内谈心谈话64人次。
2.紧盯关键环节,水利工程建设迈出新步伐
⑴水利重点项目克难攻坚,全力补好工程“短板”。2022年至10月底,大姚县水务局固定资产在库支撑项目13个(含水利固定资产在库项目6个),总投资18.33亿元,1至10月底,累计能完成投资6.61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9.1亿元的72.63%;累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6.38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6.31的101.11%。完成向上争取资金9220.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48万元、省级资金398.06万元、州级资金274.75万元,占下达任务数4800万元的192.10%。一是在建重点水利项目稳步推进。“大姚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昙华、龙街片区项目的实施,项目于今年5月底完工,目前完成了初步验收,已投入使用,较好发挥了效益。桂花中型水库稳步推进,自开工至今累计完成投资47918万元、占批复总投资的66%,1-10月完成投资7782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1亿元的78%;赵家店灌区工程累计完成项目投资额约2258万元,占总投资7600万元的29.71%。其中专债资金7600万元已全额拨付至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已拨付施工方3780万元,资金拨付率49.74%。永丰湖清淤治理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中,完成投资1340万元;大姚县西河及小南河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为2980.95万元,土建部分已完工,因设备采购无资金导致工程停滞。二是重点前期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大姚县纳入州“四个一百”项目前期项目5个,分别为:大姚县妙峰水库扩建项目、大姚县盐丰水库建设项目、大姚县白洋湾水库建设项目、大姚县马桑箐水库建设项目、大姚县箐头水库建设项目,其中大姚县妙峰水库扩建项目已经完成了可研报告编制,正在调整修改,待修改完善后报州发改委审查批复;大姚县盐丰水库建设项目目前正在编制可研报告,项目已下达前期经费500万元;大姚县白洋湾水库建设项目、大姚县马桑箐水库建设项目、大姚县箐头水库建设项目三件项目在2019年已经将可研报告报送州发改委待审查批复,经多次协调州发改委仍未审查。其余项目前期情况:大姚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已经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审查通过,待修改完善后可批复;大姚县小型水库清淤扩容增效项目正在编制可研报告,计划2023年1月可完成报告编制报送业主审查。三是三个规划编制进展顺利。已完成水网规划初稿,规划项目137件,总投资117.6亿。其中防洪工程92件、投资29.0亿,供水工程31建、投资71.9亿,生态工程14件、投资16.7亿;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已委托欣源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开展工作,目前正收开展前期调研,并收集上报相关资料;中小河流总体治理方案已经完成了11条中小河流的外业勘查工作,着手编制2023年计划开展治理的龙街河、大姚西河、六苴河三条河道治理方案编制,目前已经完成了龙街河河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待修改后可报审。
⑵水旱灾害严防严守,不断增强防御“挡板”。一是全力做好应急保供水工作。2021年11月就启动的投资800余万元的县城应急供水工程于2022年3月底完工向县城供水,确保了县城及周边农村供水安全、稳定。二是抓实防汛安全责任。高度警惕防范旱涝急转,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两不误”,全面落实了全县中型、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安全度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和水库水雨情监测预报、调度运用方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三项重点环节”,做到防汛抗旱两不误、同推进,确保了全县汛期安全。三是千方百计增加库塘蓄水。今年进入主汛期后,由于降雨量分布极不均匀,强降雨和单点性暴雨突出,面对严峻的蓄水形势,采取引、提措施,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增加水库蓄水量。至10月18日全县库塘蓄水为6457万立方米,占县蓄水计划8251的91.9%。四是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已完成9个遥测终端老化损毁更换,3个监测设备老化或损毁更换及简易雨量(报警)器安装的建设任务。
⑶美丽河湖创建不断提升,积极打造水利“样板”。我县按照省州要求积极推进我县美丽河湖建设申报,今年申报蜻蛉河金碧段、白鹤水库、石洞水库为省级美丽河湖,目前已完成了州级美丽河湖评定,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正在报省级评定。
3.坚持问题导向,水利行业监管不断强化
⑴水资源管理实现新突破。坚持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为抓手,落实水资源双控要求,强化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截至2022年10月21日,依法收缴水资源费合计2764.13万元,并自觉接受省州的电子监督,严格按中央10%、省30%、州20%、县40%的比例全部解缴各级国库;2022年协助办理延续取水许可证3件,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对全县103件取水许可证进行电子证照转换。
⑵管水治水迈出新步伐。全面完成了省、州下达我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74.0km²的任务。以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开展疑似扰动图斑外业复核工作,今年疑似扰动图斑10个已全部复核完毕并对清理出的未批先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审批办结水土保持行政许可5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7.55万元,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查2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2件,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18次。完成了鲁村小流域综合观测站2021年度水土保持监测资料的整编、校核、验收工作,监测数据通过了长江委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及省监测总站的审核。
⑶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再加强。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等工作,对工程、水库、闸坝等展开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全县辖区在建工程6件、小水电站8座,水库工程86座(含完工未验收3件)、水闸工程81座、堤防工程14段开展隐患排查。共发现隐患222条,截至9月30日整改完成211条,整改率达到95.04%。对检查发现隐患已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责任人清单,做到闭环管理。。完成机关职工自建房排查12幢3882.5㎡,(其中经营性7幢2223㎡),小一型及以上水库管理所办公和住宿用房32幢6943.98㎡,合计45幢10826.48㎡。存在隐患11幢,已完成整改。对全县86座中小型水库,塘坝,危险河流在临水、临边路段安装防溺水警示标识牌235块;水库管理所人员共开展日常安全巡查178人次,劝返未成年人255人次。“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辨识危险源316条,按每个项目辨识5条危险源的考核要求,完成率占46.37%,全州排名第一。录入一般隐患374条,全部整改销号。
⑷工程管理再上新台阶。开展质量监督检查3次,复核参建各方资质、检查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工程项目划分、检查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检查参建各方对工程实体检验和施工质量评定、检查施工现场查阅有关资料,并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台账,现场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限时完成整改。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县管中小(一)型水库的运行管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县24件水库完成水利信息化建设。
⑸河湖长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体系。研究制定了《大姚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大姚县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大姚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11项配套制度》《大姚县乡村级河湖长巡查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河湖管理体系全面形成,河湖长制督察督导机制全面建立,配套健全联席会议、信息报送、督察考核等15个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库渠保护管理机制。二是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职责。及时补充调整县级河(湖)长和成员单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截至目前县级河湖长共巡河357次,乡镇级河长共开展巡河1274次,村级河长3374次,巡河发现问题57个,已整改完成54个。县人大、县政协分别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查1次,县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县域内重点河流存在问题暗访督查2次,发出督办通知9份,督办问题20个,已整改完成17个。三是常态长效规范化开展“清四乱”行动。2022年底,累计开展“清河行动”118次,投入车辆机械300台次,人力6618人次,清理河道230公里,清理河道垃圾、淤泥等污染物1010吨。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四是落实落细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我县2021年列入考核要求的7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全面完成了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5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27条(段)及86件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目前正在报省级进行评定。五是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建设,推进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建立县级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3件,乡镇级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11件。六是全面贯彻落实“退”“减”“调”“治”“管”五大措施,坚决打好“河湖革命”攻坚战。实施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印发了《大姚县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成立了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确保行动目标如期达成。
4.发扬务实作风,饮水安全保障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深入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办理好12件反映农村饮水安全监督问题的核实整改工作,投资147万元实施了石羊集镇供水工程等20件农村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投资450万元对出现饮水困难的六苴集镇和金碧镇8个村组、赵家店1个村组实施了应急供水工程。二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可研”及“农村饮水安全2021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了省州审查,目前大姚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总投资5959.97万元,与省水投融资采取FEPC方式建设,项目分三年度实施,正在组建项目公司。2021年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5.47%。三是3月份县水务局筹资2.85万元采购饮用水消毒药品1000瓶,由乡镇领回发放到有需求的村组、农户,守住农村供水安全底线。四是畅通举报通道,紧盯整改销号。自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开通以来,共落实办理龙街镇仓屯村委会鲁口场、石羊岔河小水箐等19件在政府救助平台上反映的饮水安全问题,办结率为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县水务局2022年实有机构1个,属县财政全额决算行政管理单位。内设办公室、河湖长制股、规划计划与建设股、政策法规与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质量与安全监督股、水旱灾害防御与灌区运行管理股7个内设股室,下设大姚县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站、大姚县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大姚县水务财务中心、大姚县水旱灾害防御与灌区运行管理站、大姚县水政水资源管理站、大姚县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大姚县红豆树水库管理所7个公益一类事业机构,经费全部由大姚县水务局统一开支,统一财务。本年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水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水务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40,157,797.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282,797.48元,占总收入的59.4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6,875,000元,占总收入的40.5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2,344,299.94元,下降53.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9,219,299.94元,下降72.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6,875,000元,增长100%。总收入减少原因是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其他收入增长原因是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了6个项目,具体是:桂花水库水安全保障项目资金30,000,000.00元、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西河及小南河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3,500,000.00元、大姚西河及小南河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2,300,000.00元、大姚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资金15,675,000.00元、西河河道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缺口资金1,500,000.00元、大姚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补助专项资金3,9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41,262,673.68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1,684.94元,占总支出的11.19%;项目支出125,460,988.74元,占总支出的88.8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0,896,253.8元,下降53.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55,729.44元,增长9.38%;增长原因是职工晋级晋档工资有所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62,251,983.24元,下降56.39%;减少原因是:因水利项目减少,特别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01,684.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67,059.4元,占基本支出的95.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4,625.54元,占基本支出的4.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水利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水利等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125,460,988.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000,000元。2022年项目支出的具体情况:
1.大财建〔2022〕100号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西河及小南河水污染治理项目支出3,500,000.00元,用于西河及小南河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支出;
2.大财农〔2018〕7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支出12,333.48元,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支出;
3.大财农〔2022〕123号大姚西河及小南河水污染治理项目支出2,300,000.00,用于西河及小南河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支出;
4.大财农〔2022〕123号水安全保障项目支出30,000,000.00元,用于桂花水库水安全保障项目支出;
5.大财农〔2019〕258号小水电清理州级补助资金支出1,805.50元,用于小水电清理经费支出;
6.大财非税〔2022〕14号水利经费支出50,000.00元,用于水务局水利工程经费支出;
7.大财农〔2021〕8号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农村水价改革资金支出25,000.00元,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费支出;
8.大财农〔2022〕6号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出196,066.00元,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支出;
9.大财建〔2022〕34号2022年县级项目前期费支出558,800.00元,用于水利工程项目前期费支出;
10.大财行〔2022〕23号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0元,用于各乡镇季节性缺水农村人饮供水保障支出;
11.大财农〔2022〕105号县城和城郊居民及企业用水抽水电费及抽水人员工资支出250,000.00元,用于县城抽水电费及人员工资支出;
12.大财农〔2022〕64号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出110,006.00元,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支出;
13.大财农〔2022〕51号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州级补助资金支出32,520.00元,用于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编制费用支出;
14.大财农〔2022〕51号2022年石洞水库除险加固州级补助资金支出800,000.00元,用于石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支出;
15.大财建〔2022〕8号2021年第一批妙峰水库省预算内前期工作专项经费支出500,000.00元,用于妙峰水库勘察设计费用支出;
16.大财建〔2022〕30号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项目盐丰水库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0元,用于盐丰水库勘察设计费用支出;
17.大财农〔2022〕27号2022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支出560,000.00元,用于2022年农村人饮维修养护支出;
18.大财农〔2022〕80号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支出资金2,155,734.05元,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支出;
19.大财建〔2022〕79号2022年桂花水库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支出50,000,000.00元,用于桂花水库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支出;
20.大财农〔2022〕126号大姚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支出15,675,000.00元,用于大姚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支出;
21.大财农〔2022〕26号永丰水库库岸整治一期工程差欠资金支出519,800.00元,用于支付永丰水库库岸整治一期工程差欠工程款;
22.大财农〔2022〕124号蜻蛉河西河河长制工作经费支出400,000.00元,用于支付2021年蜻蛉河垃圾、水葫芦清理费用;
23.大财农〔2022〕6号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支出1,315,057.29元,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支出;
24.大财农〔2021〕8号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支出12,925.92元,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支出;
25.大财农〔2021〕147号西河河道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缺口资金支出1,500,000.00元,用于支付西河河道治理工程差欠工程款;
26.大财建〔2022〕26号2022年州级第一批项目前期费支出800,000.00元,用于支付2022年第一批项目前期费用;
27.大财农〔2022〕51号2022年水土保持监测点监测维护州级补助资金支出15,000.00元,用于鲁村水土保持监测点费用支出;
28.大财农〔2022〕112号州级水利专项资金支出30,528.76元,用于水利专项资金支出;
29.大财农〔2021〕80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支出81,388.06元,用于水利救灾资金支出;
30.大财农〔2022〕6号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资金支出446,800.00元,用于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支出;
31.大财农〔2022〕10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支出350,000.00元,用于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32.大财农〔2022〕46号县城供水保障电费支出260,000.00元,用于县城供水保障抽水电费及抽水人员工资支出;
33.大财农〔2022〕102号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支出856,588.24元,用于县城及乡镇供水保障项目资金支出;
34.大财农〔2022〕1号2021年第五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支出200,000.00元,用于县城供水保障及小型水库引洪沟等项目抢险救灾资金支出;
35.大财农〔2022〕24号县城供水保障资金支出1,000,000.00元,用于县城供水保障应急抗旱水源工程项目支出;
36.大财农〔2022〕76号2022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支出400,000.00元,用于农村供水保障应急工程项目支出;
37.大财农〔2021〕23号2021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支出100,000.2元,用于县城白鹤水库至县城供水管网维修费用支出;
38.大财农〔2021〕14号2021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支出4,064.99元,用于应急抗旱供水保障项目支出;
39.大财农〔2021〕85号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支出766,741.72元,用于2021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支出;
40.大财农〔2022〕6号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支出1,340,000.00元,用于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支出;
41.大财农〔2021〕11号2021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支出26,828.53元,用于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支出;
42.大财农〔2022〕41号人饮补短板项目资金支出640,600.00元,用于人饮补短板项目支出;
43.大财农〔2022〕149号大姚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补助专项资金支出3,900,000.00元,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支出;
44.大财农〔2022〕126号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补助资金支出2,567,400.00元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387,673.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74%。比上年相比减少219,219,299.94元,下降72.20%。减少原因是: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7,34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0,47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33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资金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8,175,95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4%。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部门运转工作经费、水利项目前期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土保持、农村人畜饮水、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水利项目建设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4,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6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447.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345.0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0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6.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0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447.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345.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车辆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参与人员,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763.02元,下降41.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932.02元,下降32.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31元,下降57.2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车辆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参与人员,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用于河湖长执法、水利工程前期项目谋划、在建水利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的监管、安全检查等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用于接待相关单位的调研来访、工作指导及其他相关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4,625.54元,减少1,064,760.42元,下降62.66%,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把县城抽电费纳入机关运行费用中列支,而2022年把县城抽水电费纳入了项目支出,从而导致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姚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633,729,676.30元,其中,流动资产9,433,924.67元,固定资产521,255.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623,774,496.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0,966,364.6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24,300.44元、固定资产减少83830.93元、其他资产(补记水利公共基础设施)增加623,774,496.00。处置房屋建筑物(棚改拆除)6776平方米,账面原值2,907,195.5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045,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大姚县水务局无其他需要说明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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