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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三个责任人”怎么培训?

索 引 号:dyx016-/2025-0606009 公文目录:政策问答 发文机构:大姚县水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6日 文  号: 标  题:防汛“三个责任人”怎么培训?

“三个责任人”都要进行必要频次的业务培训,在任职期间都应该培训上岗。培训方式灵活多样,可以集中培训、视频培训等。

行政责任人

任职期间应做到培训上岗,新任职的应及时接受防汛安全培训,连续任职的至少每3年集中培训一次;

督促水库防汛技术、巡查责任人参加水库防汛和大坝安全技术培训。

技术责任人

任职期间应做到培训上岗,新任职的应及时接受防汛安全培训,连续任职的至少每3年集中培训一次;

督促水库防汛巡查责任人参加水库防汛和大坝安全技术培训。

巡查责任人

培训合格后上岗,连续任职的至少每2年参加一次水库防汛安全集中培训、视频培训或现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