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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硬化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dyx021-/2022-0520007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审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硬化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自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4月26日,对大姚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大姚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硬化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结果

此次审计范围为大姚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硬化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核;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和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审核;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费的合规性及真实性审核;其中项目建设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审计结果已经建设方和施工方确认,本次审计范围内审定完成建设投资36255428.08元。

(二)审计评价

大姚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硬化工程部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大姚县交通运输局的组织实施下,顺利完成了建设工作。审计认为,从提供的审计资料来看,工程结算能按照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资金拨付程序和手续能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管理、使用和拨付。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需进一步加以重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87787.73元。本次审计发现,在大姚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硬化工程项目中,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结算价款36343215.81元,存在重计、多计工程量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87787.73元问题。经甲乙双方确定工程结算价款36255428.0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复核,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二)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现场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按建设工程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已按审计报告及决定要求进行了执行和整改,对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采纳。并如期作出了审计执行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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