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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19年至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索 引 号:dyx021-/2022-1223001 公文目录:审计工作报告 发文机构:大姚县审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19年至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楚雄州审计局办公室印发的《楚雄州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楚审办〔2022〕7号)的要求,大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5月27日,对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的大姚县2019年至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一、审计调查情况

(一)《规划》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大姚县2019年至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共55个项目,涉及69个老旧小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水管网、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道路及场地改造、停车泊位改造、绿化提升、加装照明设施、房屋楼道整修、屋面及建筑外立面修缮、配套消防设施、小区监控系统及门禁系统完善、燃气管线建设、整治私搭乱建及架空管线、完善环卫设施、公厕提升、增设宣传栏等。

2.大姚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共17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环卫设施及其它改造工程。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019年7月9日,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楚雄州大姚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投资发〔2019〕123号),批复大姚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820.5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扶持560.65元,建设单位自筹259.88万元。

2020年4月3日,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楚雄州大姚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投资发〔2020〕8号),批复大姚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34个,项目总投资10397.7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财政补助资金8318.18万元,建设单位自筹2079.55万元。

2020年11月26日,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姚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电力公司小区等33个小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投资发〔2020〕15号),批复大姚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电力公司小区等33个小区)33个,项目总投资7819.3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2.初步设计批复情况。

2019年9月28日,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楚雄州大姚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大住建复〔2019〕32号),批复大姚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820.53万元。

2020年6月17日,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大姚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大住建复〔2020〕34号),批复大姚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10397.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522.92万元(建筑主体改造工程费4403.55万元,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费4119.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29.56万元;预备费945.25万元。

2021年5月15日,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大姚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大住建复〔2021〕8号),批复大姚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电力公司小区等33个小区)估算总投资7777.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495.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05.40万元;预备费576.09万元。

3.其他批复情况。大姚县2019年至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了建设用地选址及规划审批意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环境影响登记、建设项目划拨用地等建设程序批复。

(三)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4月底,县级财政共下达至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至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共5077.67万元。其中:2020年下达中央补助资金537.54万元,2021年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040.13万元,专项债资金3500万元。2019至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拨付资金5154.28万元,其中:拨付2019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200万元;拨付2020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1669.58万元;拨付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3364.7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481.13万元,专项债资金2883.57万元)。

(四)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大姚县2019年至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信宏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大姚县2019至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管理,并签订有关合同。

2.合同执行情况。截至2021年12月25日,大姚县2019年至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与相关参建单位共签订合同137份,涉及合同金额5861.13万元,其中:建设施工合同61份,金额5439.29万元;设计合同7个,合同金额314.60万元;测绘合同1个,合同金额19.60万元;招标代理合同59个,金额17.06万元;监理合同9个,金额70.58万元。

3.监理执行情况

大姚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驻地监理由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委托楚雄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

大姚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驻地监理由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云南隆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楚雄智群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天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承担。

大姚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驻地监理由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委托楚雄智群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天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云南隆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

大姚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驻地监理由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委托楚雄智群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五)工程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情况

截至2022年5月27日,大姚县2019年至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的55个项目,竣工验收54个,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绩效评价及考核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省州绩效评价的标准,对标对表逐一进行自我评价,三个年度的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2020年、2021年)自评分都在95分以上,均达到自评的相关标准,自评等级为合格。楚雄州人民政府及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我县的考核等次暂未公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大姚县2019年至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管制等建设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基本能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各项手续,但也存在部分项目改造不到位、改造不彻底,部分项目超工期,部分项目工程存在质量缺陷,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的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改造不到位,改造不彻底

大姚县2019年至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部分项目未按照《楚雄州2019-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规划》的要求进行改造,改造不彻底。在居民住宅建筑主体基本必改项目中,部分楼道照明系统、楼道内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屋面渗漏修缮等项目未实施改造。在小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必改项目中,部分小区安全监管系统、垃圾分类收集点等项目未实施改造。

上述问题违反了《关于加快推进楚雄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楚住建城〔2020〕1号)第三条:“主要任务:(二)明确改造内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拓空间、增设施”的要求,以居民住宅建筑和小区公共区域等两部分要素为改造重点,涉及必须改造项目20项、提升改造项目16项(共计36项)……实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所有项目应改尽改,能改则改”的规定。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对改造不到位,改造不彻底的问题逐项分析研判,提出切实解决方案,最大限度解决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社会效益。

(二)部分项目超工期

大姚县2019年至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已办理竣工结算的41个项目中,有19个项目超工期。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和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十三条:“工期延误,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签证顺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顺延工期”的规定。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工期延误原因,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部分项目工程存在质量缺陷

经审计现场抽查,大姚县2019年至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部分改造项目完工后,仍然出现屋面渗水、小区路灯损坏、围墙抹灰大面积脱落的情况,影响小区改造效果。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经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的规定。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排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县审计局。

(四)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截至2022年5月27日,大姚县2019年至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工63个项目(含大姚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8个项目),还有20个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

上述问题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十八条:“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一)承包方应当在工程完工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规定。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在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督促承包方限期办理竣工结算。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居民合理诉求,加强现场调查,科学设计改造内容,以满足基本需求为主、完善功能为辅,一房一策、因地制宜,防止后期因设计不细致导致工程变更。

(二)建设单位应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在对基本必改项目进行改造的同时,也要对提升类项目进行改造,实现老旧小区从硬环境到软环境的全面升级,提升县城品位和小区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管,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职履责,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工程严格整改或返工,提高改造质量。切实加快正在实施项目的改造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不得擅自简化程序。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建设工程管理要求加强已完工程验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并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确保竣工资料准确性、完整性。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大姚县审计局,同时向大姚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大姚县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及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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