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自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8月20日,对中共大姚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结果
此次审计范围为中共大姚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核;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和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审核;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费的合规性及真实性审核;财务核算管理情况审核。本次审计范围内完成建设投资1098.57万元。
(二)审计评价
中共大姚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核算,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消防水箱漏水严重,消防安全存在隐患;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水箱漏水严重,消防安全存在隐患
中共大姚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消防水箱设计容量9.6立方,本次审计发现,消防水箱漏水严重,消防安全存在隐患。
(二)多计工程价款39.33万元
本次审计发现,在中共大姚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中,建设单位送审建设投资1137.90万元,存在重计、多计工程量,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39.33万元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于消防水箱漏水严重,消防安全存在隐患以及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项目,未经消防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二)在项目建设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超工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完善工期顺延手续。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现场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按建设工程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
(五)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档案的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中共大姚县委党校已按审计报告及决定要求进行了执行和整改,对提出的审计建议认真进行了采纳。并如期作出了审计执行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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