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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金碧镇等乡镇土地整治(提升改造) 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dyx021-/2023-0407003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审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金碧镇等乡镇土地整治(提升改造) 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自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1日,对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的大姚县金碧镇等乡镇土地整治(提升改造)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本次审计范围为大姚县金碧镇、石羊镇、龙街镇、新街镇、赵家店镇等5个乡镇土地整治(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建设工程管理情况、建安工程价款结算情况。本次审计范围内完成建筑安装工程费6851.28万元。

大姚县金碧镇等乡镇土地整治(提升改造)项目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从提供的竣工结算审计资料来看,工程结算基本能按照国家造价管理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但也发现部分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工程存在质量缺陷

大姚县石羊等2个乡镇石羊等4个村(社区)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一、二、三标段)沟渠底板厚度未按设计厚度施工。

(二)多计工程价款95.89万元

本次审计发现,在大姚县金碧镇等乡镇土地整治(提升改造)项目中,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结算价款6947.17万元,存在重计、多计工程量、虚列工程子目,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95.89万元的问题。实际完成建筑安装工程费6851.2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了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复核,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

(二)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应加强工程资料档案管理,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竣工相关手续;

(三)建设单位应科学决策,统筹安排,加强项目进展预见性,尽量避免赶工、二次施工等情况发生,合理安排工期,加强项目成本控制,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已按审计报告及决定要求进行了执行和整改,对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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