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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石羊镇2018年脱贫攻坚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西河片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dyx021-/2024-0228008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审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石羊镇2018年脱贫攻坚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西河片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大姚县石羊镇2018年脱贫攻坚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西河片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范围为大姚县石羊镇2018年脱贫攻坚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西河片区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核;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和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审核;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费的合规性及真实性审核;财务核算管理情况进行审核。本次审计范围内完成建设投资173.7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大姚县石羊镇2018年脱贫攻坚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西河片区建设项目)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重大经济事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经济事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二)工程项目发生设计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三)未按标准格式签订合同,存在合同执行风险;

(四)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工程资料、文件、归档资料缺失等问题;

(五)监管缺失,施工单位未按项目设计图纸施工;

(六)部分分部工程存在质量缺陷;

(七)监理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

(八)建后管护不到位,造成重复投资;

(九)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171.59万元;

(十)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5.07万元;

(十一)多计工程价款22.2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重大经济事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建议:(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和跟踪问效,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发挥好作用。(二)加强项目管理。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充分论证,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三)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建立供水工程的管护规章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需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姚县石羊镇人民政府积极进行了整改,根据石羊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整改材料,截至2023年9月28日,除多计工程价款22.27万元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余问题已完成整改。此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问题已办理,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进行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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