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外部调查的对象和方式?

索 引 号:dyx021-/2025-0630002 公文目录:政策问答 发文机构:大姚县审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外部调查的对象和方式?

外部调查的对象包括被审计单位以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如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等,以及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有关人员。在工作实践中,审计人员也会有疑问,前往被审计单位的下属单位或所属企事业单位核查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是否属于外部调查?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有关单位与被审计单位具有隶属关系,那么该单位仍属于被审计单位范围,审计机关前往该单位围绕审计事项开展工作属于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的检查、调查,而不是外部调查。

开展外部调查时可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记录、抄录、复印有关资料,也可以请第三方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出具书面说明等。审计机关还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相关部门查询、复制有关资料,例如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和有关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等。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开展外部调查时,审计人员应当告知被调查对象,其对调查的有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