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春节是广大群众购买、消费进口冷链食品的高峰期,也是不法分子以假乱真的时机。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加大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地消费,增强群众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食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安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由物传人”的风险,现发布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凡进入我县存储、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主要包括冷冻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等),必须进入我县设立的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在我县储存、销售、加工。
二、提醒广大群众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使用微信扫一扫进口冷链食品包装上的“云智溯”二维码。若无“五证(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证明、集中仓岀库证明)一码”的产品,不得购买。
三、对于存在以下涉及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一)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而不进的;(二)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三)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的;(四)倒换国产包装经营或拆零虚假标注国产食品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倒包销售”行为;(五)伪造、变更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证明、出库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六)其他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冷链食品的监管力度。鼓励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拨打6212315,投诉举报进口冷链食品违反相关管控规定的违法行为。
大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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