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案件信息公示
序号 |
当事人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结案时间 |
1 |
大姚滇民燃气灶具经营部 |
大市监处字〔2023〕14号 |
家用燃气灶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产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条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没收销售的不合格产品;罚款2200.00元。 |
2023年1月28日 |
2 |
大姚鑫源新型墙材厂 |
大市监处字〔2023〕35号 |
结页岩砖抽检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8000.00元罚款;4000.00元; |
2023年2月6日 |
3 |
大姚新街菊兰烟花爆竹店 |
大市监处字〔2023〕44号 |
涉嫌销售失效产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没收失效产品;罚款320.00元 |
2023年2月15日 |
4 |
大姚合家欢烟花爆竹店 |
大市监处字〔2023〕45号 |
涉嫌销售失效产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没收失效产品;罚款480.00元。 |
2023年2月15日 |
5 |
大姚县金碧镇兴盛摩配店 |
大市监处字〔2023〕70号 |
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2000.00元。 |
2023年3月24日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