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11 号)、《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等标准及相关规定。抽检项目为一般食品参数【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兽药残留【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甲硝唑、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禁用药物及其化合物【氯霉素、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孔雀石绿、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重金属【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日落黄、柠檬黄、亮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苋菜红、胭脂红、亚硫酸盐(以SO₂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微生物(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8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0批次。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10月31日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