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社区团购自提点经营者、广大消费者:
近年来,社区团购成为新兴业态,逐渐发展成为群众便利和喜爱的生活消费方式。与此同时,该模式食品贮存也出现了一些风险问题。为规范社区团购自提点食品贮存等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诫社区团购自提点经营者以及提醒广大消费者如下:
一、自提点规范贮存
社区团购自提点经营者应强化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在食品配送到自提点后,应做好规范贮存工作。一是食品单独分类分区存放,不与其他产品特别是有毒有害产品混放;二是食品应按照离地离墙10cm原则存放,避免阳光暴晒;三是对贮存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生鲜畜禽肉、冷藏冷冻食品等,应配置冷藏或冷冻柜贮存;四是自提点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消费者注意事项
(一)关注商家资质,确保购买正规。在购买社区团购生鲜食品时,消费者应主动查看商家的经营资质,选择具有合法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商家。对于没有相关资质、信息模糊或通过不明渠道发布的团购信息,切勿轻易参与,谨防遭遇消费欺诈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同时,可留意商家的信誉和口碑,通过查看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和反馈,了解其商品质量和服务情况。
(二)注重食品安全,谨慎选购食用。消费者在购买社区团购生鲜食品时,要仔细检查商品的外观、包装和标签标识。观察生鲜食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异常现象;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漏气、胀袋等情况;确认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等信息是否齐全、清晰。此外,对于肉类、水产品等生鲜食品,还应查看是否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在食用前,要确保生鲜食品清洗干净、加工熟透,避免因食用不洁或未熟透的食品引发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
(三)妥善留存维权证据。消费者在购买团购食品后,应妥善保管好社区团购的订单记录、支付凭证、商品包装等消费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有效维权。若发现商品存在短斤缺两、实物与宣传严重不符、假冒伪劣等问题,应立即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商品现状证据。
(四)保持理性消费观念。倡导按需购买、适度团购,避免因低价促销而盲目囤积非必需生活品。
(五)消费维权渠道。消费者团购如遇价格争议或质量问题,可首先向团长反映,由其协调供货商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消费者可依法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或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寻求帮助。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