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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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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23-/2022-1219006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林草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9日 文  号:大林字〔2022〕6号 标  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陈华、陈丽梅、张凤梅、蒋仕芹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和生态草原补助标准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森林及草原资源现状

   (一)森林及草原资源现状。全县土地总面积605.44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490.4135万亩,占总全县面积79.35%;非林地面积125.0万亩地,占全县面积的20.65%森林覆盖率71.83%全县草原面积355.47万亩,州下达我县可利用草地控制面积291.01万亩,其中:草原生态保护禁牧草原面积37.66万亩,草畜平衡面积253.35万亩。共涉及全县129个村(居)委会1547个村民小组

   (二)草原确权情况。全县共确权到户36620户,其中家庭经营承包35012户,面积2138656.5亩,联户承包1608户,面积767843.5合计2906500亩。全县所有确权的36620农户都按要求一式三份签订了草原承包合同,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发放做好了准备。

    二、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实施情况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

          1.补偿面积。据《大姚县2022年度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和公益林管护实施方案》,全森林管护面积490.4135万亩,其中:重点管护面积237.88万亩(国有林管护面积56.95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13.96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省级公益林面积66.97万亩)。

          2.补偿标准。国家2004年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我省2005年正式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以来,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省级公益林于2009年纳入,国家级公益林2009纳入补偿(补助)的只有石羊镇、湾碧乡、三岔河镇,经过多年的争取和努力,2011年全面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面积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5%。国家级公益林113.96万亩,省级公益林66.97万亩。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偿(补助)资金全部作为管护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补偿(补助)资金中补偿(补助)费,每亩10元全部兑现给集体和个人林权所有者。截至2021年,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投入约1.8亿元,成为我县林业建设规模最大、投入最多、惠民最广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

    (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1.草原禁牧。是对生存环境恶劣、退化严重、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年每亩7.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禁牧补助。五年为一个补助周期,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原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

          2.草畜平衡。是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中央财政对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按照每年每亩2.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引导鼓励牧民在草畜平衡的基础上实施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形成草原合理利用的长效机制。

          3.补奖依据、对象。补奖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补奖依据为已确权登记的禁牧或草畜平衡的草原面积,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补奖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财政部和农业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监督,并按照各地草原生态保护效果、地方财政投入、工作进展情况等因素进行绩效考评。

     三、存在的困难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资金需求量大,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我县地理位置特殊,生态区位重要且敏感,全县公益林(草原)面积占比较大,补偿补助资金需求量大,目前公益林补偿完全依靠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投入,由于全县森林资源基数庞大,财政压力非常大。二是国家尚未建立公益林(草原)补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和生态草原补助标准有一定的困难

    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对提高公益林和草原生态补助标准,构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良好生态格局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基于中央和省级财政的实际情况,森林及草原生态补偿(补助)政策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并逐步提高补偿(补助)标准,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大决心改善生态和民生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一是继续积极争取,提高森林及草原补偿(补助)标准。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争取国家提高补偿(补助)标准;二是进一步完善补偿补助机制,积极建议国家建立公益林和草原生态补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拓宽补偿(补助)资金的筹集渠道,为提高补偿(补助)标准提供保障,推进森林和草原生态补偿(补助)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在此,衷心感谢陈华、陈丽梅、张凤梅、蒋仕芹长期以来对我县森林及草原生态补偿(补助)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给予林草工作更多地关心、支持,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建议,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全力抓好林草资源保护、培育、利用,为大姚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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