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23-/2023-0928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林草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701000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州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州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监管,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

8.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工作,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公安队伍,对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6.有关职责分工。与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7.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集发展目标,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县实现林业现价总产值1340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幅0.1%,林业可比价增幅4.66%。核桃产量4.59万吨,产值7.16亿元,同比增幅0.17%,花椒产量4597吨,产值1.45亿元,同比增幅-11.91%,板栗产量12034吨,产值0.87亿元,同比增幅1.97%,野生菌产量5038吨,产值2.3亿元,同比增幅25.0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10个,五上项目1个,总投资91495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投资40713万元。签约招商引资项目4个,全年完成投资6.0701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数6亿元的101%。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0708.92万元,完成县下达我局目标141.7%。

2.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夯实富民增收基础。全县提出了“提质、延链、优形、创牌”的产业发展基本思路,明确了产业发展的6项原则、3个目标和9项重点主抓工作。专班组长牵头赴三台、桂花、三岔河等乡镇开展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7场次,汇总收集建议16条,召开专班调度会议6场次;高质量编制《大姚核桃产业发展专班工作方案》《大姚县“一县一业”特色县实施方案》《大姚县“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方案》3个方案,其中2个“一县一业”方案顺利通过州政府专题评审并报送省绿办。建好提质增效样板。全县整合资金153万元,在三台乡新彝村建设州级核桃提质增效科技推广示范基地1个,面积200亩;在桂花镇皮左黑建设县级核桃提质增效科技推广示范基地1个,面积200亩,目前已完成中耕施肥、修枝整形等科技措施,下步将按照生产节令推进各项技术措施。12个乡镇开展核桃提质增效面积10万亩,建设核桃提质增效乡镇示范基地12个,面积3693亩。推进核桃初加工。编制《大姚县核桃提质增效示范样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整合省州县财政资金1367万元,建设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一级站16个,二级站33个,项目建成后年度将新增核桃干果烘烤量1.24万吨。坚持精细化延链,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核桃油加工企业1户、小作坊加工站12户,高标准建成核桃油、罐装车间全自动生产线1条,全县核桃油加工产能达1500吨,核桃需求量达6000吨以上,广益公司“广天成”牌核桃油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核桃全产业链聚集发展空间得到拓展,2022年预计产量1000吨,产值达4000余万元。积极外出招商引资,赴云南滇雪粮油、云南善优农业、云南东方红生物科技及湖南飞腾食用油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结合核桃收储与云南善优农业就核桃绿色有机基地培育、“103果”核桃产销对接等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引入楚雄艾沃星农业,开展核桃初加工机械设备生产。强化收储保障服务,向省林草局争取大姚县核桃收储贷款贴息项目,5家核桃龙头企业申报核桃收储贷款总额1.07亿元,申报贴息资金补助300万元。抓有机基地认证,整合资金10万元,分别在三台乡三台社区、桂花镇桂花社区各开展5万亩,总计10万亩的有机核桃基地认证。培育品牌文化,成功举办大姚核桃产业发展论坛、大姚核桃果王争霸赛、剥核桃仁大赛、大姚产销衔接洽谈会等“核桃之星”青年电商人才培育行动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大姚核桃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3.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着力增加绿色总量。深入开展造林绿化行动。扎实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完成义务植树110万株、农村四旁植树200万株,在金碧镇平山村委会实施城区2022年义务植树208.3亩,种植苗木11667株。开展大姚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工作,调查全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造林绿化,将州级审查通过的全县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成果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已完成大姚县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退化林修复4万亩,2.2万亩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封山育林)和1万亩低效林改造(核桃复壮)。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完成2017-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9.97万亩检查验收,合格面积8.91236万亩,核实面积合格率89.39%。完成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第三批补助资金2028万元和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第一批补助资金470万元。实施3.45万亩退耕抚育。按质按量推进草原监测调查。调查采集草原54项因子,调查监测草地34个图斑,完成100亩巨菌草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工种草1.04万亩。扎实推进天保二期工程。严格执行天保护林员管理考核制度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管好用好1228名聘用森林管护人员,434万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完成113.9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及66.97万亩省级公益林17550户个人信息核对、修正等工作,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兑现资金374.2万元。

4.从严管护林草资源,全力保护绿水青山。全面深化林长制,健全林长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县乡两级于2021年12月25日以前均成立以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单位的林长制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建成县乡两级督察体系。全县共明确县级林长27名,县级成员单位56家,县级联系单位28家。制定出台林长制配套制度,建立“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6项配套制度。县乡村三级林长积极履职,按计划完成年度巡林任务。县级总林长共签发总林长令2次,27名县级林长按照《大姚县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中明确的巡林工作内容和县级总林长令的有关要求,主动开展巡林,按计划完成年度巡林任务,积极带动乡村两级林长开展巡林1200人次,共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25个,制定整改措施31条,稳步推进林长制工作督察和考核评价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序推进,着力强化防火宣传、火源管控、火患消除查处、火情预警及扑火力量建设等措施落实,不断提升火灾处置水平。积极向省州争取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138万元,全部装备配发到乡镇和重点村,切实提升基层处置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能力。县、乡层层组织开展“无火清明、平安五一”森林防火武装巡护16场次,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开展专项督查4次,排除火险火情80起、处罚违规野外用火155起。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把防火责任压实到全县281名县、乡、村三级林长,1545个森林管护网格区,1228名护林员,“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五个关键人”的责任全面压实,构筑了竖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一条线、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森林防火“责任墙”。2022年度,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火情11起,其中森林火灾2起,过火面积54.89公顷,森林受害面积0.0193公顷,受害率0.0402‰,火案查处率为100%,共接收核查卫星热点8个,发生的火情火灾均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了扑救处理,实现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无人员伤亡情况发生,被州人民政府考核为合格等次。有效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我县发生森林病虫害3.4235万亩,为经济林零星局部发生,以核桃干腐病、花椒瘿蚊危害为主,发生率为0.7%,防治面积3.4万亩,防治率99.31%。监测覆盖率100%,无公害防治率率达到90%,成灾率建设板栗病虫害综合防治示范样板面积0.2万亩,无公害防治率率达到9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3‰。开展草原有害生物防治1.8万亩。统筹抓好林草行政执法工作,充分调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性配合乡镇办理违法使用林地的查处,共办理林草综合案件45件,其中行政案件40件,办理移送刑事案件5件,处林业行政罚款47.55万元。

5.持续抓好环保整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湿地管理。通过科普、咨询,野生动物伤害防控宣传,开展2022清风行动,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等8部门组建工作组,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酒店、餐馆等,办理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3件,处理违法人员4人,收缴野生动物1只、非法猎具渔具7个,罚款1000元。认真履职,积极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及收容救护,收容救护野生动物6只(条)并放归自然。出动车辆26次,113人次,发放宣传单、倡议书各1000余份开展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宣传、科普宣传。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报国家林草局审核,昙华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帽台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及申报材料转报省林业和草原局,百草蛉国家自然保护区正在做规划。

6.优化营商环境抓发展,切实提升林地要素保障能力。统筹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扎实开展“一个聚焦,四个转变”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林地要素保障,变“坐待审批”为“上门服务”,助推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完成全县新能源资源规划,规划新能源可用林地土地13.65万亩,集中连片小于500亩可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26.64万亩,着力解决选址难的问题。积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项目占用林地审批。今年以来,共组织初审上报新能源、交通水利、城乡公墓、补充耕地及其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项目58个,永久使用林地面积2292.7469公顷,目前通过省林草局审核同意永久使用林地项目34个,办理延期林地手续得到许可14个,县级审批临时使用林地项目16个,批准永久使用林地面积258.2418公顷,缴纳植被恢复费3068.6408万元,支持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265亿元。总体上看项目审批周期普遍从往年4至6个月缩短至2个月,项目组件上报率是上年的3.05倍,项目获批率是上年的23.6倍,获批林地面积是上年的13.2倍,缴纳植被恢复费是上年的18.9倍。

7.把握创新发展机遇,释放林草发展活力。抢抓“十四五”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激发林草发展活力。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继续开展林改“回头看”,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完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盘活林地资产,不断提升林权价值,继续推进林权抵押续贷工作,办理林权抵押续贷15家,抵押贷款5100万元。以产业倍增行动为契机,健全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积极组建了13支150人的县乡村林草科技林草科技培训服务队,全面推广核桃、花椒提质增效技术,开展全县花椒、核桃提质增效技术培训现场推进会,编制印发《大姚核桃提质增效十项技术配套措施》、《衰老青花椒提质增效配套技术》、《初果、盛果期青花椒提质增效配套技术》3000册,培训林农1000人次,“传帮带”林农2万多人次,提升林农经济林综合管理技术水平,持续巩固提升生态扶贫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森林资源和草原与国有林场管理股(政策法规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科技与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党委办公室(人事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大姚县国有林场、大姚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大姚县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大姚县林业和草原火情监测预防中心、大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大姚县营林营草工作站、大姚县金碧木材检查站、大姚县核桃研究所、大姚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大姚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大姚县林草产业服务中心、大姚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本年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底人员编制数64人。其中:行政编制数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数44人(参公人员编制数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在职在编总人数与上年末对比无变化。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6,028,410.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528,410.49元,占总收入的96.3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00,000元,占总收入的3.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420,191.73元,增长58.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214,053.98元,增长53.41%,增长的原因:一是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206,137.75元,增长1091.03%,增长的原因:本年度县财政用财政存量资金下达我单位3500000元的退耕还林资金,因此本年其他收入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6,709,678.99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1,680.35元,占总支出的12.79%;项目支出84,337,998.64元,占总支出的87.2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391,370.95元,增长52.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32,027.15元,增长10.07%,增加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调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2,259,343.80元,增长61.94%,增加原因为2020年及2021年因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当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如2020年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管护费、2019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资金、2021年第二批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约10257718元,结转在2022年下达并完成支出,同时本年新增项目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10000元,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16853800元等,在本年形成支出,因此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各股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71,680.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59,270.35元,占基本支出的95.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2,410元,占基本支出的4.14%。与上年相比,本年基本支出增加1,132,027.15元,增长10.07%,增加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调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人均公用经费8,540.1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各股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337,998.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98,868.94元,占项目支出的1.07%,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包含: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中央基建投资国有林场管护房修缮专项资金125,924.94元,2019年森林资源培育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572,944.00元,2021年生态保护支撑中央基建投资国有林场管护房建设专项资金200,000.00元。

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32,259,343.80元,增长61.94%,增加原因:2020年及2021年因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当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如2020年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管护费、2019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资金、2021年第二批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约10257718元,结转在2022年下达并完成支出,同时本年新增项目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10000元,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16853800元等,在本年形成支出,因此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本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补贴5800000元,支付天保护林员补助及森林管护费4801305.99元,支付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资金393288.8元,支付林业草原生态修复资金649543.20元,支付森林防火工作及森林火灾保险资金2473247.37元,发放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1050800元,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25802000元,支付大平地光伏项目造林资金328000元,支付造林支出2000000元,支付核桃初加工一体化项目建设资金14310000元,兑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2881116.90元。建设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资金已拨付;补贴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核审批并完成兑付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09,678.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8%。与上年相比增加30,185,233.20元,增长47.8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调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0年及2021年因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当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如2020年生态护林员管护费、2019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资金、2021年第二批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约10257718元,结转在2022年下达并完成支出,同时本年新增项目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10000元,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16853800元等,在本年形成支出,因此本年项目支出增加,最终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4,428.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8,36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940,80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9%,主要用于中央、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及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8,474,22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森林草原防火资金、动植物保护资金及各项工作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1,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是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218.1元,支出决算为188,21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9,035.8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182.2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19%,具体为: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182.2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218.1元,支出决算为188,21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9,035.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182.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我单位科学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3,485.25元,增长3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9342.29元,增长4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42.96元,增长27.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天气干燥且风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压力大,巡护、检查等次数大幅增加,加之省、州林业产业、退耕还林等会议、培训较多,导致车辆过路费及燃油、维修费也大幅增加,因此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035.84元,其中:

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9,035.8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森林植被恢复造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产业发展、动植物保护、产业科技培训等各项林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182.2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182.2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森林植被恢复造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动植物保护、产业科技培训等各项林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410元,比上年增加18,665元,增长3.7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工会会员人员增加,缴纳的工会经费增加,导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3,899,044.33元,其中,流动资产17,100,436.1元,固定资产16,798,608.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33,709.26元,增加21.22%,增加原因为本年流动资产增加7,765,764元,固定资产减少1,832,054.74元,因此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32,054.74元,减少原因为按照文件批复,本年报废车辆原值2,211,266.37元,本年新增资产379,211.63元,因此本年固定资产减少1,832,054.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天保办森林防火用车20辆,账面原值2,211,266.37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本年度年末结转结余5,046,485.66元,元,全部属于项目结转,比上年5,727,754.16元减少681,268.5元,减幅11.89%。结转结余中最大的一笔资金大财农〔2015〕161号省级返还2015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结转4,694,567.50元被财政借用了4,600,000元,导致我单位面山绿化及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项目工程资金一直差欠施工方;大财农〔2020〕1号2019年47号森林资源培育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结转114,994元,结转原因:属于长防林建设和天保公益林建设资金,因项目分三年实施和检查验收,固有结余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701111


附件: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28094258029.xls  169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