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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索 引 号:dyx023-/2023-1031001 公文目录:优化营商环境 发文机构:大姚县林草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清廉云南”、州委“清廉楚雄”建设部署安排和县委“清廉大姚”建设“十大行动”工作要求,《根据大姚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措施》大营商办通〔2023〕11号文件相关要求,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行整改纠正。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审核审批情况

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湿地规模,强化林地、湿地征占用审批及监管,确保省州重点建设项目不踩红线。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林地要素保障。组织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通过县级审查,上报林地征占用项目41件(永久占用36件,临时使用5件),上报占用林地面积98.8229公顷(其中永久占用57.1884公顷,临时使用41.6345公顷),应缴纳植被恢复费556.5990万元。实际使用林地取得行政许可32件(永久占用28件,临时使用4件),占用面积76.0157公顷(永久占用43.2947公顷,临时使用32.7210公顷),实际缴纳植被恢复费493.6259万元,项目总投资152亿元。

二、林业行政案件执法情况

我局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普通程序林业行政案件共计71件,其中,执法大队办理21件,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总计办理50件,移交刑事案件5件。已办结69件,正在办结中2件。

2023年楚雄州森林督查案件一期大姚县32件,整改到位22件、整改不到位8件、正在查处中2件。

2023年西南院代表国家林草局督查反馈的10件案件已全部查处结束,部分案件正在整改中。

2023年为公安机关出具林草刑事案件鉴定8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林草刑事案件11件。

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完善与抽查方案的制定。根据《2023年度大姚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大双随机联发〔2023〕4号)要求,截至目前,已整理完善我局本年度抽查计划中检查对象名录库,其中包括:(1)大姚县内木材加工企业(正常经营的企业)共9户,按计划随机抽取4户检查,由森林资源与国有林场管理股负责牵头;(2)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共5户,按计划随机抽取3户检查,由生态修复及种苗管理股负责牵头;(3)经批准的人工繁育、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计1户,按计划抽取1户检查,由野保股负责牵头。

2.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优化。秉持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应纳尽纳”的原则,持续收集我局已取得林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局新增具有林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5人,已按要求实时更新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由森林资源与国有林场管理股牵头,明确专人负责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涉密事项除外,下同)办事指南发布率达100%;明确专人负责处理投诉处理工作,畅通投诉方式和渠道,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处理投诉事项;建立投诉处理回访机制和工作台账并按时报送。

2.鼓励所有干部职工持续推广注册“办事通”手机app,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依托手机“办事通”服务事项评价等手段,让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及时对办事过程满不满意进行评价,推进服务水平提升。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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