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全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系列促就业保民生政策,全县经济有序恢复,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同比实现两位数增长,收入增速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同比位次提升明显。
经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审核反馈,2021年大姚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2620元,绝对数排全州第8位,同比增长10.7 %,增幅排全州第5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069元,绝对数排全州第5位,同比增长12.7%,增幅排全州第3位。与2020年相比,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在全州位次提升5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在全州的位次提升3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由2020年的3.08:1下降至3.03:1,比值缩小0.05,城乡收入比进一步收窄,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从全国全省全州情况来看,2021年大姚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20元,同比增长10.7%。比全国(47412元)低4792元,增速高于全国平均(8.2%)2.5个百分点;比全省(40905元)高1715元,增速高于全省平均(9.1%)1.6个百分点;比全州(42152元)高468元,增速高于全州平均(10.1%)0.6个百分点。2021年大姚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9元,同比增长12.7%。比全国(18931元)低4862元,增速高于全国平均(10.5%)2.2个百分点;比全省(14197元)低128元,增速高于全省平均(10.6%)2.1个百分点;比全州(14392元)低323元,增速高于全州平均(11.9%)0.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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