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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统计局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dyx024-/2023-0223004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统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统计局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我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持续保持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根据《云南省统计局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云统办发〔2022〕28号)、《楚雄州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楚统发〔2022〕13 号)要求,结合大姚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省统计局、州统计局的指导下,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程序,全面核查调查对象报送统计数据质量,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主动服务指导统计对象,着力提升依法统计意识和源头数据质量;聚焦单位(项目)入库退库过程中出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全面清理清除编造伪造虚假统计资料非法入库退库的单位(项目)、清理整治统计专业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行为,从源头上扎紧扎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口子。

二、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省、州统计局要求,本次执法检查范围覆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能源统计、劳动工资、企业研发、农业等专业,执法检查对象为省统计局统一抽选的18家企业(单位或项目),其中,州统计局检查4家,县统计局检查14家。检查方式为州、县统计局采取对其填报的相关专业重点指标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战略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二是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三是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四是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五是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六是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单位)数据填报工作,完善统计基础台账,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并及时解决。通过制定检查方案,抓好工作部署,细化任务分解,统筹人员力量,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实现预期成效。县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执法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下:

组 长:席子龙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燕梅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志平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刘应红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白金凤县统计局综合统计股股长

陈学华县统计局地方调查队队长

吴家勇县统计局普查股股长

罗家林县统计局执法队队长

李学润县统计局三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燕梅兼任。

县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小组由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王燕梅、李学润、罗家林、吴家勇4人组成。

(二)县统计局工作职责

1.制定检查方案。根据省、州统计局工作方案以及分解下达的执法检查任务量,明确执法检查开展时间,确定各专业执法检查指标以及具体期间,确定县统计局开展检查的具体方式,强化县统计局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职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执法检查时间、指标及期间在7月中旬报送州统计局进行统筹备案。

2.检查工作要求。在州统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执法检查对象开展检查,开展入库退库专项自查,依法依规对统计违法企业(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确保2022年全县统计执法工作取得新突破,入库退库专项自查取得新实效。

3.现场执法检查。统筹县统计局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配合州局完成州级检查任务,在州局指导下完成县级14家企业(单位或项目)的检查任务。

4.总结经验。9月25日前完成现场执法检查任务后,及时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验总结。认真核实执法检查过程中,数据核算是否正确,检查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违法行为定性是否准确,初步处理意见是否适当,切实提高执法监督检查能力水平。认真梳理检查中所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深刻剖析当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统计督察整改方案,明确下一步健全完善措施。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于10月12日前报州统计局。

(三)前期准备工作

按照省、州工作方案要求,本次检查对象由省统计局根据各专业情况统一抽选,最终形成分县(市)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按照执法检查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封存。检查内容原则上每家被检查企业(单位)只检查重点指标范围内1项指标,指标期间原则上为2022年1-(检查月份上月)累计数,按州统计局要求确定统一的检查指标和期间。检查时间原则上集中在统一时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人员在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中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前参加州局开展的执法技能及数据核查业务培训。州统计局执法检查人员于正式检查日至被检查地,现场启封,交接之后随即开展执法检查。知悉检查对象名单的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有关信息提前泄漏。

(四)严格执法检查流程

统计执法检查,不同于一般的工作调研、工作检查,是统计机构依法依规对统计政令、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行为。县统计局应当严格按照州统计局督导组检查组的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严把质量关、效率关、成效关。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严禁应付式执法、走过场式执法、台账数与上报数比对式执法的现象发生。

执法检查期间应同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以及业务规范服务指导,对检查对象要加强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现场指导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其依法独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意识。

认真填报执法检查报表。严格执行2022年度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及时、准确填报《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情况表》及《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认真审核汇总,确保填报口径统一、填报内容完整准确,报送时间和频率与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相同。县统计局要向州统计局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州统计局,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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