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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23年贸易业运行情况简析

索 引 号:dyx024-/2024-0129001 公文目录:统计分析及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统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9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23年贸易业运行情况简析

 

2023年,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抓牢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稳增长政策措施持续显效,居民消费信心稳步提升,消费市场运行总体好于预期

一、全年贸易业市场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2023年大姚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63820.3万元,同比增长11.5%,增速高于全州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居全州10县市第2位。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08016万元,同比增长26%,居全州10县市4位

(二)批零住餐四大行业情况销售额(营业额)完成情况:2023年全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55675.5元,同比增长23.6%,增速高于全州23.6个百分点,10县市中居1位;零售业实现销售额493177.7万元,同比增长35.5%,增速高于全州18.1个百分点,10县市中居3位;住宿业实现营业额19753.5万元,同比增长17.5%,增速高于全州4.4个百分点,10县市中居5位;餐饮业实现营业额81454万元,同比增长26.3%,增速高于全州8.9个百分点,10县市中居4位。

  二、存在问题

(一)限额以上单位规模小、占比低。2023年全年,限额以上批发业在库企业14户(其中盛汇贸易已停业)完成销售额58826.9万元,占全县批发业的比重为37.8%。零售企业54(已停业2户)完成销售额82019.8万元占全县零售额的比重为16.6%;限额以上住宿业7户,实现营业额3022.2万元;占全住宿业的比重为15.2%,限额以上餐饮业28户,实现营业额14015.9万元;占全餐饮业的比重为17.2%。限额以上企业规模小占比偏低,且基本为传统商贸企业,要有新突破和新的增长点较为困难,主导作用不明显,带动能力不足。 

(三)收入不稳定,居民消费信心不足。城乡居民就业渠道受限,收入下降,居民对未来收入预期更加谨慎,对升级类商品消费更加保守,尤其是中低收入消费群体,受就业和收入不稳定影响,家庭支出进一步向教育、住房、医疗等领域倾斜,减少不必要的升级性消费支出,消费能力明显不足。 

三、建议

(一)结合“五经普”做好新增纳统。五经普工作是摸清家底的最好机会,坚持单位清查与升规 纳统一体推进,以单位清查为契机,积极做好重点行业摸排、跟踪、服务、指导,进一步摸排全县达限法人企业、大个体和产业活动单位,充分挖掘批零住餐行业潜力,掌握全县商贸市场主体数量、经营状况和入统情况,健全“准四上”等后备企业库,完善纳统和培育措施,为进一步提振经济发展后劲奠定扎实基础。

(二)稳就业增收入,提居民消费信心。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足用好扶持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切实为创业者减轻负担。二是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让居民有能力消费,同时完善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居民对未来支出预期的不确定性,改善心理预期,增强消费意愿。

 (三)激发消费活力,助力提质增收。面对新形势,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互动,密切关注商贸企业经营状况,全面掌握市场发展趋势,找准问题、解决问题,做好精准服务,通过减税、降低减免利息等方式减低企业经营成本,助力企业提质增收,行业部门精准施策,要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积极的财政政策,扶持重点大宗商品企业经营,培育有潜质的中小型企业发展,以完善的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纾难解困、降低成本、扩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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