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全省2022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2〕2号)和《楚雄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全州2022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的通知》(楚巩固振兴组发〔2022〕2号)要求以及省州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防返贫动态监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州监测底线,综合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调整等因素,确定全县2022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为底线,各乡镇根据全县监测底线,实事求是地确定监测对象。
二、各乡镇要持续强化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早”工作原则,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用好县、乡、村、组四级监测网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线下网格化、线上网络化“双向协同”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持一月一监测、一月一帮扶、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四个一”工作机制,做到应纳尽纳;坚持帮扶始于监测对象识别,确保监测对象及时得到精准有效帮扶,严把风险消除程序关口,做到应帮尽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大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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