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关于加强县级“十四五”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使用的通知》(云乡振处发〔2021〕10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项目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0月份组织村级、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开展2023年项目库谋划工作。经过村级摸底申报、乡镇审核和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现已完成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规划工作。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0天无疑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规划,由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上报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大姚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规划总投资40560.19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投资27190.8万元、占总投资67.04%;就业扶贫项目1560万元、占总投资3.85%;公益性岗位项目777.6万元、占总投资1.92%;教育扶贫项目315万元、占总投资0.77%;健康扶贫项目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0.1%;金融扶贫项目投资850万元、占总投资2.09%;生活条件改善项目投资5601.23万元、占总投资13.81%;村基础设施投资3843.56万元、占总投资9.48%;项目管理费(村庄规划)投资380万元、占总投资0.94%。
三、由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关于加强县级“十四五”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使用的通知》要求和财政衔接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持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后续跟踪问效工作。
大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8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