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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乡村振兴局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25-/2023-0728001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乡村振兴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乡村振兴局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的答复

李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乡村公共停车场》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中央省、州、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投入近40亿元资金,实施了通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发展等重大工程,全县基础设施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全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后,中央、省、州相继出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过渡期内,继续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兜底、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等项目,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我县认真执行中央、省、州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关精神要求,持续不断投入资金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面貌,群众的收入稳步增加虽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衔接资金不得用于停车场、绿化亮化、景观等建设,但在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中,各个示范点都以活动场所和停车场公用的形式规划建设了停车场(2021年以来共投入衔接资金建设了16个乡村振兴示范点),部分小组也自筹资金建设了停车场。但因我县村民小组较多,上级下达的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又有限,导致全县的村民小组停车场建设滞后、覆盖率较低。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协同发改、交运、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行业部门争取更多的部门资金,持续加大对乡村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切实提升当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在此,感谢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联系人:彭阳武          联系电话:0878-6222801

 

 

      大姚县乡村振兴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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