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大姚县医疗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刘跃翠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18号
联系电话:0878-6222269
邮编:675400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