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376401000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组建成立,属于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
2.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确保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的执行落实。
4.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推进参保缴费工作。截至12月底,全县2023年度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4607人,完成州医保局下达任务数268443人的94.85%,占户籍人口数279628人的91.05%。常住人口参保率达113.3%,资助参保50877人,资助金额716.76万元。
2.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待遇。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常态化开展医保政策“五进”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活动28场次。积极主动对接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小广播、动漫、视频号等媒体多渠道开展医保扶贫政策的宣讲、宣传,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参加全国“医保好声音”系列宣传大赛,共报送10个参赛作品,其中获得全国县区级一等奖1个、三等奖3个,切实把医保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努力营造一个“了解医保、关心医保、支持医保、走进医保”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待遇落实。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照顾人员专项医疗补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等政策待遇。截至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133.3万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10493万元,医保基金支付5032.8万元,报销比例48%;住院5.63万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25554万元,医保基金支付18455万元,报销比例达72%。全县职工医保门诊47.38万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3568.25万元,医保基金支付1251.24万元,报销比例35.07%,住院7244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4497.4万元,医保基金支付3718万元,报销比例达82.67%。三是积极支持商业补充保险发展。加强与县级有关部门和承保保险企业对接联系,积极推动“楚雄惠民保”落实落地。全县2023年度惠民保缴费38132人,累计缴纳保费308.37万元,参保率17.32%。大姚县19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开通楚雄惠民保“一站式”结算,2023年度享受“楚雄惠民保”政策242人981人次,商业保险公司累计赔付120.16万元。四是巩固拓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全面做好高血压、慢性病高效精准保障。2023年,全县“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享受8329人23229人次,其中高血压7641人21461人次,发生降血压药品费52.51万元,医保基金支付38.53万元;糖尿病待遇688人1768人次,发生降血糖药品费用9.21万元,医保基金支付5.16万元,有效减轻了“两病”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3.巩固脱贫攻坚医保扶贫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一是抓实资助参保。2023年,大姚县脱贫稳定人口37572人、农村低收入人口17945人、“三类监测”对象4578人已100%缴费参保。全县资助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50877人,资助金额716.76万元。二是抓实动态监测。通过对医疗费用实时动态监测,向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民政局推送预警数据1820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因病致贫返贫“三类”监测人口55人。三是全面落实待遇政策。2023年全县已脱贫人口累计住院5267人,13509人次,发生住院医疗费3288.40万元,医疗保险报销2515.49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6.83%。“三类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累计住院215人、723人次,发生住院医疗费201.90万元,医疗保险报销168.47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6.31%。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累计住院5102人,18891人次,发生住院就诊费用4985.91万元,医疗保险报销4498.93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2.35%。四是抓实医疗救助。2023年,全县共办理医疗救助平台申请救助事项9件,对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办理了医疗救助,救助金额1.61万元。
4.有序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3年,组织全县20家医疗机构参加了13个批次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承诺报量采购440个药品,共网采药品7739.4万元,其中集中带量采购品种1500.3万元,全县集采药品占比提高到21.58%,集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6%,节约药品采购资金840.2万元;18家医疗机构带量采购医用耗材13个批次,采购金额260.8万元,医用耗材平均降价幅度在80%,共节约采购资金185.08万元。兑付医疗机构国家集采药品节余留用资金30.68万元。4家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双通道”,共配备“双通道”药品94个品种,解决特殊病、大病、重病患者特殊用药本地供应缺乏的问题。
5.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深入推进智能监管,在全县137家村(社区)卫生室推广使用“滇医宝”基层医疗智慧管理平台。压实基金监管工作责任,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2023年,共办理投诉举报件3起,申请兑现举报奖励3起;监督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35家次,协议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04家,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2.19万元;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起,追回医保基金损失11.94万元,上缴国库违法所得2.98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向卫健部门移送案件3起、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案件5起,曝光典型案例21起。
6.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和医药服务价格改革。一是推进DRG付费改革。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从2023年10月开始,大姚县人民医院、大姚县中彝医医院、大姚平安医院等12家定点医疗机构按DRG实际付费,并使用国家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疾病分类代码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实行DRG付费的医疗机构占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的57%。二是认真落实全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191项项目价格在全县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落地。
7.加强服务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有关要求,推进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办理跨省转移接续手续73人。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质量,县医保局经办窗口共办理医保服务事项27487件,办结率、好评率均达100%。深化“智慧医保”运用,做好医保电子凭证、云南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一部手机办事通等的推广使用,全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23.68万人,激活率达92.63%,结算率达46.22%。在全县21家定点医疗机构、3家定点零售药店上线医保“刷脸支付”功能,为就医群众提供“秒结算”的就医体验。推进医保经办事项服务“下沉办、延伸办”,将办理频次较高的医疗服务项目信息查询、医保参保人个人权益信息查询、定点医院药店信息查询、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等4大类41个服务事项按层级延伸至全县12个乡镇、129个村(社区)、129个卫生室、4家银行、1家商业保险机构办理,让群众享受“家门口”的便捷高效的医保政务服务。
8.加强党的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医保服务能力建设。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暨医疗系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工作。抓好医保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了自检自查和线索排查工作。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重点任务,着力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干部职工纪律约束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待遇保障和医药价格管理股、大姚县医疗保险中心、大姚县药械耗材采购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
纳入大姚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596,673.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6,673.8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60,573.859元,下降22.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60,573.859元,降22.84%;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发放脱贫户及监测户患36种重大疾病在二级及以上住院交通食宿补助资金比上年度减少249,000.00元;二是中央补助医疗保障能力提升资金比上年度减少123,468.42元;三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596,673.87元。其中:基本支出4,143,886.43元,占总支出的90.15%;项目支出452,787.44元,占总支出的9.8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60,573.85元,下降22.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88105.43元,下降19.25%;项目支出减少378,562.12元,下降45.5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发放脱贫户及监测户患36种重大疾病在二级及以上住院交通食宿补助资金比上年度减少249,000.00元;二是中央补助医疗保障能力提升资金比上年度减少123,468.42元;三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医疗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43,886.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72135.59元,占基本支出的93.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1750.84元,占基本支出的6.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医疗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2,787.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为:
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000.00元,用于2022年脱贫户及监测户患36种重大疾病在二级及以上住院交通食宿补助资金。
2.医疗障服务能力提升资金支出392787.44元,用于县、乡两级医保经办业务各项办公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6,673.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60,573.85元,下降22.92%,主要原因一是发放脱贫户及监测户患36种重大疾病在二级及以上住院交通食宿补助资金比上年度减少249,000.00元;二是中央补助医疗保障能力提升资金比上年度减少123,468.42元;三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0,33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35,88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5%。主要部门人员经费和部门运转的日常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发放2022年脱贫户及监测户患36种重大疾病在二级及以上住院交通食宿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0,4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缴纳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X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调研及其他医保部门到我县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750.84元,比上年296,328.00元减少24577.16元,下降8.29%,主要原因是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调出,公务交通补贴减少所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姚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19,957.68元,其中,流动资产1,810.08元,固定资产318,147.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1.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664.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08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08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087.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087.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76401111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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