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分组讨论代表意见建议答复3号

索 引 号:dyx028-/2023-0412007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务服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分组讨论代表意见建议答复3号

吴亮同志:

您在2023年2月14日下午石羊代表团讨论会上,提出了“建议深入推进深化改革,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让人民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办事”的意见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由县政务服务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6号)及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的相关要求,截至2023年2月14日,大姚县县级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1408项、乡级实施的政务服务事88项、村级实施的政务服务事4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行使层级是由省级在事项目录清单中公布,县级只能认领事项、无权改动事项行使层级。

2022年上半年我县探索开展“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前期工作,县政务服务局结合实际,初步梳理出“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农药经营许可”等部分高频事项,提交县“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建议在“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将高频事项办理权限下放至乡镇一级,由乡镇办理,方便群众。

下步,县政务服务局将积极向县“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汇报,争取在“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同时,县政务服务局将加大对乡、村政务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指导乡镇、村(社区)加强和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探索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群众经常办理且乡镇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并大力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推动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

以上答复意见,如还需询问,请联系马燕同志,联系电话:6222521。

 

 

 

                       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