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涉路准决〔2025〕1号
云南建投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5月29日提出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11-7号施工便道与西六公路连接处增设1个平面交叉道口,具体位置为:西六公路K7+434处,开口宽度12米。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4 日(最长2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许可决定书。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吴和清
收件日期: 2025年5月 30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赵尚林证号:25090698005 王育丽证号:25090698036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 5 月 30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行政许可机关存档。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