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委员:
您在大姚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加强金碧镇涧水塘村乡村旅游发展基础设施”的提案,经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后同意立案,交金碧镇人民政府办理并答复。
通过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调研,涧水塘雾露箐、大水箐两个村民小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尚未硬化,严重制约这两个小组的交通出行,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切实解决雾露箐、大水箐两个村民小组道路硬化及周边3条乡际联络线建设的实际情况,雾露箐、大水箐两个村民小组道路硬化的解决方案为:按照大姚县“十四五”道路交通总体规划,积极向县交通局争取纳入3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道路硬化工程,待项目资金下达后组织实施。由镇职能站所指导村委会作出预算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2、涧水塘村周边3条乡际联络线建设解决方案为: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契机,村委会积极向上申报纳入“十四五”规划,镇政府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早日列项实施。
感谢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高度重视,对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殷切希望您在今后更多地关注金碧镇人民政府的工作,多为我们提出宝贵建议,为我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全面小康献计献策,多作贡献。
金碧镇人民政府
二○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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