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部门: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金碧镇中心学校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金碧镇中心学校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2.金碧镇金碧中心学校第四期学前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任务清单
(此件依申请公开)
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附件1:
金碧镇中心学校第四期学前教育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幼有所育”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精神,根据《大姚县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大姚县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的通知》(大教通〔2021〕2号)要求,持续推进金碧镇金碧中心学校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构建城乡协调、公民办互补、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学前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结合金碧中心学校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金碧镇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目标
自2011年金碧中心学校第一期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金碧中心学校的学前教育工作在县教育体育局、镇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各村居委会、各站所和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通过第一、二、三轮《金碧镇金碧中心学校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2015—2017年、2018—2020年)》的顺利实施,金碧中心学校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入园难”问题巳基本得到解决,全面实现“一村一幼、一村一公办”目标,呈现出公民办协调发展、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2020-2021学年,金碧镇中心学校共有幼儿园9所,在园(班)幼儿360人,加上辖区内的四所县属公办幼儿园、三所县属私立幼儿园,金碧中心学校招生范围内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96%,比2017年76%提高了20个百分点。
二、金碧学前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经过10年努力,金碧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基础薄弱,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发展仍然滞后。金碧目前有三所二级一等园,其余均为三级园,村级幼儿园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及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公办幼儿教职工数量不足、能力不强,教师队伍极不稳定。幼儿园教师主要采取小学转岗和临聘人员两种方式进行解决,教职工数量和专业能力难于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三是教职工队伍有待加强。辖区内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严重不足,专任教师不专,补充渠道单一,教师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偏低,缺编较多,临聘人员占比较大。四是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教师数量不足、专业化程度偏低和管理水平不高,中心幼儿园设施不完善,保教质量不高,示范带动作用弱,村级幼儿园规模较小、设施简陋,多数农村民办幼儿园在校舍、玩教具、图书、教室采光、消毒、卫生、安全等方面达不到标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保教管理过程中仍存在“小学化“现象,科学保教水平和质量亟待提高。五是幼儿园运转困难。公办幼儿园收费较低,运转困难。六是体制机制不活。办园体制机制、管理体制机制、投入体制机制、质量监控体制机制尚不健全。
三、未来三年发展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多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重点扩大辖区内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增加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保障,有计划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健全完善在职教师继续教育机制。继续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提升保教质量。到2023年,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96%以上,力争争创一级幼儿园1-2所,新建1所具有吸引力、具备示范辐射作用的中心幼儿园。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一是在镇人民政府统筹下,统筹考虑人口规模和城市发展趋势,合理布局幼儿园。二是实施村级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提升工程,按照学前教育保教费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年投入,补齐村级幼儿园条件“短板”,实现村级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达标。三是在实现“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1至2023年,按照县教育体育局“金碧镇(大姚县城区)新建1所360人标准规模的公办幼儿园”的目标要求,结合县城建设往施永屯方向发展趋势,把施永屯幼儿园规划建成金碧镇中心幼儿园。
(二)全面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向上级争取一批、义务教育转岗一批、通过向社会临聘一批,配足配齐学前教育教职工数。到2023年,努力实现乡村幼儿园每个教学班”一教一保”,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配备比例。二是通过争取财政拨款、专项补贴等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作待遇偏低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学前教育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落实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要求。四是建立园教职工在内的在职教职工国家、省、州、县、园五级培训机制,落实每学年72学时的继续教育制度。
(三)建立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坚持“应收尽收”,按照标准收取学前教育保教费用,及时缴存专户;二是加强和规范幼儿园保教费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确保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应返尽返,用于园舍维修、环境优化、玩教具添置、教师培训和保教服务等。
(四)理顺幼儿园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小学附属幼儿园资源配置、保教管理、业务要求、考核评价相对独立的办园模式,建立适应学前教育保教考评、年度考核、绩效分配、年度聘任、职务晋升和岗位等级聘任等方面的管理评价体系,深化课程游戏化改革,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行为。
(五)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争创省、州、县级示范幼儿园,到2023年底,力争有1-2所幼儿园达到一级三等园,5-6所二级一等园,其余全部达到二级三等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让人民群众子女就近享受优质学前教育服务。
(六)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认真落实国家《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规定》《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导方案》等规范文件,持续推进课程游戏化改革、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城乡幼儿园对口帮扶制度、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导等六项制度,规范幼儿园科学保教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府教育责任。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镇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是“十四五“全镇教育改革发展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镇党委、政府和镇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以县为主,县乡村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注重机制创新,整合项目资金和人力资源,集中力量克难攻坚,全面提升金碧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二)加强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教育及各站所主要领导参与的议事机制,重点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建设用地、资金投入、人员编制及配备、质量提升和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等问题,扫清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障碍。
(三)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镇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部门职能,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健全民办幼儿园准入、管理、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机制,完善教职工培训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
(四)加大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心学校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力争园舍各项指标达到办园要求;各学校要将上级返回的资金全部用于添置保教设施设备、购买保教服务,充分发挥保教经费的效益;积极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力争让每一位幼儿都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五)压实责任,建立学前教育督查考核机制。为确保“到2023年金碧中心学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6%”这一核心目标如期实现,中心学校要全面核实适龄幼儿底数,查清幼儿就学情况,动员每一位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各学校要把学前教育入学巩固工作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工,压实入园巩固工作责任。中心学校要建立学前教育定期督查通报制度,重点对项目建设、师资配备、经费保障以及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示范园创建进行定期督查通报,同时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对各站所、村社区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
附件2:
金碧镇金碧中心学校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
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完成时限 |
贵任部门 |
备注 |
1 |
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提升现有村级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实现村级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达标 |
每年完成三分之一,到2023年完成 |
镇人民政府、中心学校、各幼儿园 |
|
2 |
新建(改扩建)一所能容纳360人左右的中心幼儿园 |
2023年 |
金碧镇人民政府、中心学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城建办 |
|
3 |
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确定布点位置、用地规模、建设标准。 |
2022年 |
金碧镇人民政府、中心学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城建办 |
|
4 |
根据上级有关调整收费的最新通知,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
2022年 |
中心学校、各幼儿园 |
计划与州、县同步实施 |
5 |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满足需求,乡村幼儿园每个教学班实现“一教一保“目标 |
2021-2023年 |
中心学校、各幼儿园 |
|
6 |
建立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
2022年 |
中心学校、各幼儿园 |
落实公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规范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管理 |
7 |
探索幼儿园管理体制机制 |
2022年 |
中心学校、各幼儿园 |
|
8 |
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园长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 |
2023年 |
中心学校、各学校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