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六苴镇2022年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索 引 号:dyx034-/2023-0413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六苴镇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6日 文  号: 标  题:六苴镇2022年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大林草罚决字[2022]第68

xx,于202111月,在未到大姚县林业局和草原局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红光村委会昔木下小组批开刀簸山场林地用途2.11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三款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该表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及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它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规定,已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现责令赵xx于2023131日前恢复批开刀簸山场林业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费用罚款共计14067元。

 

 

 

 

 

大林罚决字[2022]第19

xx,于2022410日在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到共博山场自家山林内点烧杂草导致发生森林火情,过火面积1040平方米。经鉴定,涉案的地块地类为乔木林,林种为水源涵养林,森林类别为重点公益林,主要树种为云南松,权属为本户山林,涉案林地面积为1040平方米(1.56),毁坏林木蓄积为零。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已构成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和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