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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苴镇2025年1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索 引 号:dyx034-/2025-0423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六苴镇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3日 文  号: 标  题:六苴镇2025年1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序号

核处罚对象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xx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或第三十三条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621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