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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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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街镇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dyx035-/2022-1215008 公文目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发文机构:大姚县龙街镇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5日 文  号: 标  题:关于印发《龙街镇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为全面实施实乡村振兴战略,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优化用地结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共享改革成果,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大姚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龙街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乡村振兴,在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同时,发挥新农村综合体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载体作用,按照“产村一体”的发展格局,实现以新村带产业,以产业促新村,城乡统筹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目标任务

通过拆旧和复垦等措施,在确保项目区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耕地面积增加、耕地质量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和实现土地权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县级任务安排和我镇实际情况,计划2022年在全镇范围内实施不少于4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块。

(三)实施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村(社区)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村、组的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群众意愿,实现政府引导、群众主体、村(社区)参与。

2.坚持“因地制宜、点面结合、先易后难”的原则。拆旧区在鼓励连片整体拆除迁建的同时,因地制宜,宜拆则拆,宜留则留。优先选择村、组经济基础好,干部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土地复垦潜力大的村、组开展工作,按照县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项目区域,循序渐进地推进全镇的“增减挂钩”工作。

二、实施范围

全镇8个村(社区)的自然村、小组(县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项目区域)。

三、完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龙街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开春 镇党委书记

杨金洪 镇党委副书记、代理镇长

副组长:马春雷 镇党委副书记

何兴贵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樊雪丽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王福成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普一淑 镇党委委员(组织)

刘荣恒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箐 镇党委委员(宣传)

刘卫国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金旭东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彭家能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龙街派出所所长

成 员:普保富 党政办公室主任

徐春发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王富成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张玉杉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华江红 镇财政所所长

张宏平 龙街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李 鑫 龙街司法所所长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组织实施拆旧复垦,督促指导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增减办)和工作专班,负责处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日常工作(工作专班见附件1)。

责任分工。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做好项目实施工程建设中的相关群众协调,配合做好各阶段的调研以及实施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协调好拆旧复垦管理工作;自然资源所负责折旧复垦地块摸排、踏勘、认定、编报工作,做好拆旧地块拆除复垦技术指导;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拆旧复垦区域(项目区)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扶持;水务服务中心负责拆旧复垦区域(项目区)内生产用水项目规划争取及用水保障工作;财政所负责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监督管理;派出所、司法、信访等部门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维稳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统筹兼顾,调查摸底,科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我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以“空心村”、闲置学校、闲置厂房、闲置宅基地、“危旧房”拆除复垦为重点,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大、投资成本低的村庄优先纳入,对原村庄占地面积大、土地闲置多的“空心村”和地质灾害区,通过对原村庄拆旧,最大限度减少闲置土地,最大限度增加复垦面积。

拆旧区选择条件:①村庄内的建筑物陈旧,土木、砖木结构房屋比例大或因地质灾害等导致原房屋不适合居住;②村庄内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较多,村庄土地整治潜力较大,“整拆整建”的村庄能够腾退建设用地指标达到村庄总面积的50%以上;③群众积极性高,农户愿意参与,在村内其他地方有合法安全住房,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易地建新房或进城购房的意向和条件;④拆除占地面积达0.1亩以上的地块。

(二)因地制宜,严格把关,公平公正确定补助范围。拆旧区村庄用地总面积由县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专班办公室,根据全国“三调”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报批,最终以验收面积确认。合法宅基地面积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住宅用地批准书为依据确定或通过现场丈量确定。非法取得的宅基地原则上不纳入“增减挂钩”的补助范围,特殊情况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确定。纳入补助的农户须确保拆旧区房屋全部纳入拆除,宅基地交还集体。

(三)明晰产权,盘活土地资源发展产业,夯实特色村镇基础。拆旧区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田后,按照项目实施要求统一交由施工方或村(社区)统一耕种管护3年,3年期满后再交由原村民小组或原农户管理使用。涉及农民承包地调整,由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重新调整并登记造册,为集体土地产权流转、交易奠定基础,使拆旧区复垦农用地发挥更大的效益。只拥有唯一一处宅基地,但群众愿意拆除复垦的,仍保留被拆除群众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可以根据需求再次依法依规重新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五、拆旧复垦补助

补助方案:按各类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占地面积补助。

按不动产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对建筑物(含生产用房)、院子、房屋周边经项目实施后可以纳入统计的闲置土地的占地面积进行补助,标准为50元/㎡。

(二)奖励补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在启动项目实施时,率先启动龙街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拆旧复垦协议书和拆除补偿协议的前2户农户,每户补助标准再提高5元/㎡,达55元/㎡。

)其他补助:其他补助主要是指被列为“增减挂钩”的补助范围内的各类建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拆除、平整、磊埂等项目实施过程造成果树、树木、青苗等损失需要补偿群众的补助,具体补助金额由各村(社区)在开展实际工作中和群众进行商议决定,补助资金报龙街镇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审定后给予兑补。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搬迁避险项目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不给予补助的类别:自然生长的乔木、灌木、杂木树不予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项目区域公告发布之后进行抢种、抢栽的不予补助。

六、时序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0月底前,镇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召开启动会和现场会。

(二)摸排确定阶段:2022年11月15日前,各村(社区)完成龙街镇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闲置宅基地摸排统计,组织农户协议书。及时将摸排统计表、龙街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拆旧复垦申报表和协议书上报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规划设计阶段:2022年11月底前,由上级部门完成项目设计、申报、批复、施工单位确定等工作。

(四)实施推进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和栽种工作。

七、奖惩考核机制

(一)对各村(社区)开展“增减挂钩”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完成任务的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将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下达,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底考核按照镇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适当加分。包村挂点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优先作为评优评先对象。

(二)完不成任务的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将进行问责,年底考核按照镇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适当扣分。包村挂点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不得作为评优评先对象。

八、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依据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实施,各村(社区)、站所和干部职工要加强政策的学习,统一思想,加大宣传,积极参与并支持工作。各村(社区)挂点领导要帮助各村(社区)研究项目推进以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深入学习、掌握政策和流程,调动镇、村、组干部积极性,做细做实群众工作,推进工作全面开展。

各村(社区)在工作中,要充分征求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尊重群众的意愿,自愿参与“增减挂钩”工作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填报《龙街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拆旧复垦申报表》《龙街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拆旧复垦协议书》,向村民小组、村(社区)、镇人民政府逐级申报,由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报县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项目区域,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及报批。各村(社区)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配合施工方按工程程序组织实施拆除复垦工作。复垦后按照有关要求至少管护3年,管护期内种植的农作物必须符合项目要求,达到验收入库标准。管护工作原则上由施工负责,各村(社区)参与配合,管护期的管护费用列入工程项目预算。也可由施工方与各村(社区)协商,委托各村(社区)管护,管护费从工程费用中拨付各村(社区)。

(三)镇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专班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实施城增减挂工作的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制定工作计划并按程序组织或配合项目实施,组织好项目报批和验收,配合做好项目资金统筹等工作。

(四)镇各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项目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工作,确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顺利推进。

九、监督管理

(一)各村(社区)增减挂钩旧房拆除补助及其它补助办法由项目区村民小组在镇村的指导下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依法制定,补助款分配要坚持登记制度、公示制度、上报审核制度、备份管理和立卷归档制度。

(二)各村(社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要在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村民自主原则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尤其在补助款发放的关键环节上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公开公平,严禁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公谋私。在工作中出现损坏群众利益以及因群体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解释权归龙街镇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有新的情况,由龙街镇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修订执行。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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