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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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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镇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dyx037-/2023-1125002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桂花镇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5日 文  号: 标  题:桂花镇政协委员提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提 案

提案委员会审查意见

是否立案

承办单位

标 题关于推动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全覆盖的提案

提案者 通讯地址

马妍 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

提案者建议承办单位: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案 由:近年来,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全面推广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大姚县城区内还有部分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未得到全面覆盖,使得路人手中的垃圾无处可投,间接滋生出一些不文明行为。例如:大姚县西街保险公司门口路段到阳光水城红绿灯截止这一路段,可支持投放的垃圾收集设施几乎没有。居民在午饭闲暇之余,散步到此路段,若是有生活垃圾产生,则会出现无处可投的现象。目前正值大姚县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关键阶段,应该适当增加一些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方便过往行人,杜绝乱扔垃圾的不文明现象,让垃圾不落地,大姚更美丽。

提案者对本案的实施意见:1.建议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配合,对我县城区内人流量较大的街道做一次调研,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在人流量高峰期是否够用。2.对于没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街道,统筹规划,适当投放使用。3.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居民的参与感,杜绝随地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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