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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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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索 引 号:dyx037-/2025-0419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桂花镇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9日 文  号: 标  题: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名称 白某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桂政强措决〔2025〕1号
违法事实 经调查,你户在未经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村庄规划边界内耕地建设建筑物,在工作人员向其发放责停责改通知书后,仍不停止其违法行为,继续建设违法建筑物。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地类证明、违法占用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处罚类别 行政强制措施
处罚机关 桂花镇人民政府
处罚内容 拆除在建违法建筑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4月18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五条;《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