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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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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庄绿化美化的意见建议 

索 引 号:dyx043-/2023-0222006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湾碧乡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2日 文  号: 标  题:关于加强村庄绿化美化的意见建议 

提案者   通讯地址                                            

李惠莲  湾碧乡政府                 提案者建议承办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由: 随着大姚县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不断推进,大姚县城区域绿化美化越来越好。但是大姚129个行政村(社区)绿化美化工作与大姚县城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农村人口逐渐增加,农村城镇化水平与县城拉开差距,农村居住环仍存在脏乱差。农村环境由于无专人打扫管理,村庄街道仅靠光伏保洁员无法做到干净整洁。                                        

提案者对本案的实施意见:  一、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立足大姚县资源禀赋和独特历史文化,结合各村实际,精心编制好村庄规划,做到保持村庄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因势改造提升。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按照各村基础及群众参与积极性,重点在沿交通线、沿边界线、沿旅游景区、沿县域郊区等“四沿”区域滚动建设美丽宜居村和特色精品村,串珠成链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精品旅游线路。二、坚持示范引领,打造各类特色精品样板镇村。以每年滚动打造一批“书记项目”样板镇、村为突破口,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根据各村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浓厚的乡土气息,连线成片打造具有大姚特色的、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三、坚持分类推进,重点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紧紧抓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个农民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坚持群众主体,全面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始终坚持立足村民主体,强化宣传引导,让村民充分认识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美好前景,全面提高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干部大返乡利用假节日开展回乡走亲助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倡议乡贤慷慨捐资出力,引领村民自觉筹资投劳。五、坚持党建引领,构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有力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社区)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奖补激励机制,通过考核的行政村党组织,根据村内人口情况给予的奖补资金,优先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引领村民群众常态化、制度化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共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