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6211747(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办公室) 公示期: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大姚县金碧镇百草岭大街与金龙路交叉口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传真:0878-6211747 邮编:675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属结构表面预处理项目 |
大姚工业园区金碧片区里长堡小团山 |
云南星禹水利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泰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云南星禹水利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地块内,在原有已经建设好、地面已经硬化的车间内增加喷砂(锌)房1套、喷漆房1套。 把原有项目加工处理的金属构件采用新建的喷砂、喷锌、喷漆设施进行表面处理,替代原有不标准(不封闭、废气无组织排放)的表面处理工艺。本次技术改造后,整个厂内产能不增加。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
1、废水 本项目不增加新的员工,根据原有项目的情况,员工不在厂内食宿,少量的生活污水、粪尿进入旱厕,再委托附近农户清掏做农家肥;本次技改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2、废气 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运营期喷漆废气经1套“漆雾净化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其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TVOC的排放标准参照执行非甲烷总烃的相关参数),)喷砂、喷锌粉尘经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另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靠近南永公路一侧30m范围内执行4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一般废物:废金属、废喷枪嘴、钢砂收尘、喷锌收尘、废滤筒为一般固废,在固废仓库分类暂存后,定期委托专业回收单位收购。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送危废暂存间分类储存,再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率率达100%。 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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