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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店镇全面排查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工作

索 引 号:zsthjjdyfj-/2022-0805119 公文目录:生态环境信息-备份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7日 文  号: 标  题:赵家店镇全面排查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2016年以来开展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及日常监管执法工作进行梳理,全面排查整治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着力改善全镇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全面排查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工作方案>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贯彻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以全面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回头看”督察指出问题,以及下沉楚雄州督察指出问题为契机,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要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从严从实排查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努力推动全镇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涉重涉危企业存在问题的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重点: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等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遵守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废水、废气中重金属污染超标排放,尾矿库、危险废物等重金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所环境管理等问题。

责任单位:所涉及的村委会、镇环保办、镇安监站、赵家店派出所、赵家店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重点:畜禽养殖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砂石开采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关停取缔情况、生态恢复治理情况。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环保办、镇安监站、镇畜牧兽医站、镇林业站、赵家店国土所

(三)环境保护重点信访投诉案件问题的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重点:生态环境部和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转办的重点环境案件查处整改;省、州、县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和省、州环境保护部门转办的重点环境案件查处整改;群众反复投诉上访信访案件的查处整改;其他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查处整改。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环保办、镇信访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社区)、各有关站所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统筹、亲自推动、亲自督办,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作配合,以全面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回头看”督察指出问题,以及下沉楚雄州开展督察指出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合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依法依规整治。各村委会(社区)、各有关站所要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具体深入、精准务实研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排查整治重点、措施、时限和责任。要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推行问题销号制,强化调度督查,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已经存在的和排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能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能短期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分阶段定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要建立长效机制,标本兼治,巩固整治成效。要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回潮”“不反弹”。
    (三)压实责任,确保整治成效。各村委会(社区)、各有关站所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举措,按照排查整治工作任务不明确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回避、不推诿,主动排查整治环境突出问题,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扛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