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电视媒体的品牌形象和价值,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大姚县广播电视台台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寓意深刻,充分体现大姚独特的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突出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
2、台标图案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便于识别。
3、台标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衍生品的标识。
4、投送作品必须为原创,拒绝模仿、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二、来稿要求
1、来稿手工绘制、电脑制作、电子图片不限,请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电子图片请用JPG格式。应征作品须附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的文字。
2、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邮箱。
3、应征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来稿者承担一切责任。
4、台标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大姚县广播电视台,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未经采用的恕不退还,请留底稿。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成立台标审查评选小组,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邀请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对最终采用的作品给予8000元现金奖励。同时评选出2件入围作品,每件作品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四、投稿时间
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30日。
五、应征作品投递
稿件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邮寄信封封面或邮件主题请标明“台标征集”。
邮寄地址:大姚县广播电视台
邮政编码:675404
联 系 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878—6222111
电子邮箱:dygb111@163.com
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