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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多措并举强化“两病”药品供应保障

日期:2022/12/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思想,持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不断规范基层药品采购行为,提高基层合理用药水平,基层群众就医用药得到保障,看病就医负担逐步减轻。

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积极参与国家、省组织药品集采,截至2022年11月25日,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16批,全县18家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累计承诺集采药品681.31万片、袋粒、支,实际采购4168.87万片、袋、粒、支,采购金额1958.52万元,节药药品采购资金1096.77万元。累计采购集采高血压、糖尿病药品139个品规,2347.52万片、粒、支,采购金额536.54万元。无论是在边远的农村、还是城镇,老百姓看病就医根据临床需要,都可以开到集采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管理把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考核内容,乡镇卫生院西药配备品种不少于300个品种,村卫生室不少于80个品种。并合理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常用药品,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打造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储备“两病”用药30种以上,其中糖尿病用药10种以上,高血压用药20种以上,乡镇卫生院备药率达100%。村卫生室“两病”用药按照村(社区)辖区内的人口数进行储备:常住人口在1000人(含1000人)以下的糖尿病用药不得少于5种,高血压用药不少于7种;1000人—2000人(含2000人)的糖尿病用药不得少于5种,高血压用药不少于10种;2000人以上的糖尿病用药不得少于5种,高血压用药不少于13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药率均达100%。村卫生室可通过乡镇卫生院或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采购、发放和调剂,统筹解决辖区内药品采购及配备,确保村卫生室能满足辖区居民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用药需求,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

加强“两病”管理,确保待遇落实。截至2022年11月25日,大姚县备案标识“两病”患者24867人25862 人次,其中高血压23610人次,糖尿病2262人次,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患者995人。2022年1-10月,全县“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享受6391人19738人次。其中:高血压待遇6463人19442人次,发生降血压药品费71.66万元,医保基金支付33.19万元;糖尿病待遇623人1983人次,发生降血糖药品费用12.87万元,医保基金支付4.87万元。有力推动全县“两病”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示范创建工作,确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在我县落实落地。(大姚县医疗保障局 刘培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