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维权机制,拓宽维权渠道,提升维权效能,以便捷高效的投诉处理、深入有力的消费监督、有益有效的工作联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打造大姚人民群众满意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消费维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消费维权渠道进一步畅通。积极依托全国12315平台,健全受理、转办、督办、回访等工作制度,建立“即时分送、即时督办、短信通知、电话沟通、移动端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群众维权需求;12315热线24小时值守、全天候畅通,形成多渠道、全天候多元维权体系,确保“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接诉即办、查必有果”;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进农村)活动,聘请专职律师,创新拓展维权新路径。2025年,我县市场监管局共接待消费者咨询1000余次,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办结3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万元。
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完善部门协作、局所上下联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互动,全面凝聚工作合力。有效聚合维权资源,加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对接,建立协同联动渠道,推动消费维权诉求高效办理,促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构建消保维权大格局。
消费维权效能进一步提升。强化“12315”效能建设。充分利用12315平台催办功能,对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进度提前预警,及时催办临期案件,确保案件办理时效高位运行。同时注意工作群的提醒信息,及时解决、答复群众诉求,避免出现超期办理,降低履职风险。2025年以来,我局投诉按时初查率达100%、投诉按时办结率达100%、举报按时核查率达100%。
消费维权触角进一步延伸。在我县已具备条件的石羊古镇AAAA级旅游景区、三潭瀑布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消费维权服务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督促两个维权服务站及时处置游客消费纠纷;不断增强管理方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游客满意度。大力发展ODR企业,全县ODR企业数量已达9家,为消费纠纷快速和解更便利、更快捷注入新动能。通过全国12315平台ODR系统,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有效缩短处置时间,推动消费纠纷快速解决。
消费维权意识引导进一步加强。注重宣传引导树立敢消费愿消费风向标,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4.26知识产权保护日等重大宣传节点,开展“消费大讲堂”“送法进基层”活动,设置咨询台、法治讲座等方式,大力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消费维权法律法规,面对面进行消费维权法规、消费科普知识和消费警示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做到安全、科学、理性消费,切实有效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升维权能力。不断推动创新消费新场景,助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更加优质的消费环境。